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其他

澳门民署:问题食品须即公布

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7:52

 

201525,据澳门日报消息,民署食安中心负责人4日向中区社咨会介绍食安监察工作,委员强烈要求民署在巡查或检测食品的过程中,加强讯息发布的透明度,发现有害或有碍健康的食品时第一时间公布,并须公布供货商号的名称,不希望以一贯笼统的方式公布。

邝玉球、委员林宇滔受访表示,委员强烈要求民署在巡查或检测食品或食肆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有问题,除了要第一时间公布,并须有供货商号的名称。

另外,委员关注食安标准订定工作的进度,“食安法”于201310月已实行,在食安标准订定上至今出台了三个行政法规,委员认为标准订立是食安工作的大事,法律附随的食安标准的行政法规应在短时间内到位,但现在很多食安标准未订立,包括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营养食品、重金属限量、农药限量等。民署响应表示,日后会进一步改善公布问题食品的方式。食安标准订定方面,在按部就班进行中,今年会有两项食品标准会出台,但由于相关工作有一定技术复杂性,未能在一、两年内全部完成。

来源:澳门日报

 

分享到:

来源:未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