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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8:00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秋宜)每到清明节前后,正值河豚毒性最强时节,也是河豚中毒的高发季节,近日,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切勿“贪一时口福,冒死食河豚!”
2至5月河豚毒性最强
公告称,河豚呈圆筒形,一般体长在100—300mm左右,大的可达630mm以上,其体内含有毒物质——河豚毒素。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我国每年均有吃河豚丧命的报道见诸报端。
“野生河豚含毒器官多,而且多分布在隐蔽部位。”公告称,河豚毒素含量高低次序为:卵巢>脾脏>肝脏>血液>眼睛>鳃耙>皮肤>精巢>肌肉。河豚的卵巢和肝脏为河豚内脏中的二大剧毒脏器,其含毒量的多少,常随季节的变化而有差异。每年2—5月为问豚卵巢发育期,毒性较强。
河豚毒素为自然界毒性最强的非蛋白物质之一,属于神经毒素的一种,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砒霜)的1250倍,只需要0.48毫克就能致人死命。一只河豚体内所含的毒素,估计足以杀死30个成年人。其毒素主要有河豚毒和河豚酸两种,它首先作用于胃肠道,可引起局部刺激症状,其次进入血液后迅速发生中枢神经和末梢神经的抑制作用,使人呕吐、神经麻痹、四肢发冷,进而心跳和呼吸停止。
国内尚无河豚毒素解毒剂
公告介绍说,河豚毒素中毒的发病一般很急,症状严重,一般进食后半个小时至4个小时内就会发病。主要中毒症状表现为:初期面部潮红、头痛,先出现消化道症状,如剧烈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继而感觉神经麻痹,如嘴唇、舌尖、手指麻木、刺痛、语言不清、声音嘶哑,然后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如手、臂、腿等处肌肉无力、身体摇摆、运动艰难,眼睑下垂、共济失调,甚至因全身麻木而瘫痪。严重者可血压下降、心动过缓、心律失常、呼吸困难及传导阻滞、昏迷,以至因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
有些市民不了解河豚鱼,万一误买误食怎么办?公告称,对付河豚毒素国内外尚无特效的解毒剂,但河豚毒素体内解毒和排泄甚快,因此一旦发现中毒,应尽快去医院,用催吐、洗胃去除毒素,解毒一般采用综合对症治疗措施。如果中毒后无法立刻赶到医院,可用肥皂水灌胃,进行催吐洗胃,并导尿。民间一些偏方验方只能解除轻微的河豚毒素,请勿轻易尝试。
■安全提醒
“三不原则”远离河豚
所有的野生河豚鱼都带有河豚毒素,鉴于河豚鱼毒素中毒的严重危害性,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要爱惜自己及家人生命,远离河豚鱼。要做到“三个不”:
不消费:普通的加工、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豚毒素,民众不要随意食用河豚鱼。消费者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监部门举报。
不捡拾: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沿海地区特别是在海滩附近不要捡拾废弃的鱼,不要到路边或市场上买不认识的鱼类。碰到头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鲜艳的斑纹或色彩,体表无鳞,光滑或有细刺的鱼,需仔细鉴别是否河豚鱼(河豚鱼一旦遭受威胁,就会吞下水或空气使身体膨胀成多刺的圆球)。
不加工:有的人认为只要去掉河豚鱼有毒的头、内脏、皮,或者经过盐腌晒干、高温蒸煮后就会无毒,这些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河豚毒素作为耐酸、耐高温的动物性碱,化学性质稳定,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调手段包括盐腌或日晒等都难以破坏。即便将河豚在130℃高温下炖11个小时,也只能分解三成左右毒素,况且一般家庭烹饪远达不到这个时间和温度。所以,市民不要自行加工食用河豚鱼。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刘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