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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状告格力索赔490万,当庭要求检测格力空调

嘉峪检测网        2018-06-27 08:55

为了“有凉感 无风感”这样一条六字广告语,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公司)告上法庭,昨日上午,案件在禅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家空调界龙头企业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经过3小时的激烈辩论后,双方均不同意法庭调解,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缘起:

为了六个字 美的告格力

 

引发双方纠纷的广告词,其实只有六个字——“有凉感 无风感”。

 

美的公司方面称,自2015年起,美的前后耗费巨资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美的公司具备“有凉感 无风感”技术的舒适星系列空调,并使“有凉感 无风感”成为广告形式的未注册商标,起到识别不同于其他空调品牌标识的作用。因此,“有凉感 无风感”广告语的合法权益应归美的所有。

 

美的方面发现,格力公司在“京东商城”上销售其“格力臻净爽”型号空调时,同时也公开宣传“有凉感 无风感”。经美的实际测试及感知,格力销售的该等空调根本不具备“有凉感 无风感”技术及功能,因此格力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此,美的公司要求格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凉感 无风感”广告语,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90万元,并在格力官网和《法制日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去年11月10日,美的公司就本案正式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昨日上午9时,案件正式在禅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禅城区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组成合议庭审理,庭长刘应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禅城区还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引入法学专家与资深媒体人联合解说庭审,将法庭变成了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刘应东表示,这是禅城法院创新落实“阳光司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新尝试。

 

现场:

 

美的要测试 格力当庭拒

 

中国庭审公开网、广州参考、大洋网等平台、网站对该案进行了同步视频、图文直播。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律师都摆出了各自的证据和观点,针锋相对。

 

在原告席背后,摆着两台已经封存的格力空调。在法庭调查的过程中,美的公司向法庭提出了要求现场测试格力空调,以验证格力空调是否真的可以做到“有凉感 无风感”,是否构成虚假宣传。

 

“法庭难道是实验室吗?”格力公司的代理律师马上作出回应,称法庭不是实验室,不具备测试条件,并拒绝当庭测试。而美的公司的律师仍坚持当庭检验,表示“简单测试一下风速也可以”。经合议庭评议后,认为空调的技术参数测试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决定不在现场进行测试。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曾询问格力公司是什么时候开始以及停止用该广告语的。格力公司的律师表示,他们大约在2017年8月前后用该广告语的,但同年11月就已经不再使用。其原因是“不希望美的借此机会进行炒作”。

 

在法庭调解阶段,双方的“火药味”没有因为庭审快要结束而变淡。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进行法庭调解时,美的方面表示了拒绝,而格力方面用了更加强硬的字眼,称“坚决不同意法庭调解”。

 

中午12时,在双方激辩三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并将对案件择期宣判。

 

三大争议

 

格力是否有“搭便车”之嫌?

 

美的公司在法庭上一直持有的观点是,格力公司的行为不仅造成了相关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而且转移、淡化了美的公司依据该广告语所享有的权益,获得了本来不应该归属于其的竞争优势。作为同行业者,格力公司运用这句广告语,是故意“搭便车”。

 

格力公司回应称,格力公司涉案的空调产品实际上只在线上销售,在京东商城的购物流程决定了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不会出现混淆品牌的情况,“消费者不会将格力误认为美的,也不会将美的误认为格力。”

 

对于格力公司的品牌,该律师也表现出了足够的自信:“以格力公司在国内外家电行业的地位、影响、声誉、综合实力,及自身研发的能力、核心的技术、产销量的领先、质量的保证、人才的储备、广告的宣传,无需借助于国内外任何一家大小家电企业的任何一款商品,更无需实施任何混淆行为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格力作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也不会对同行巧取豪夺。”

 

美的应否独享该广告词?

 

美的表示,早在2015年,美的前后耗费了约3.6亿元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美的公司具备“有凉感 无风感”技术的舒适星系列空调。“有凉感 无风感”这句广告语具有独创性,其一正一反的表现方式也具有特定含义。经过与“美的”舒适星系列空调结合在一起宣传、推广,使该广告词与“美的”舒适星系列空调形成了特定联系,具有较高知名度,所以“有凉感 无风感”成为了广告形式的未注册商标,起到识别不同于其他空调品牌标识的作用。

 

格力公司对此辩称,空调的“无风感”功效也非美的公司首创。从2005年6月10日起至今,国内多个个人或单位均申请了空调具备“无风感”功效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在国外也有同行业生产此类产品。而格力公司就无风感功效,早始在2013年研发。美的诉状所称有关“无风感”功效的宣传词系其独创、首创及其舒适星“无风感”空调引领空调消费潮流和趋势,无任何事实依据。

 

“无风感”是否有技术标准?

 

美的认为,格力销售的空调根本不具备“有凉感 无风感”技术及功能。格力相关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无风感应该是空调风速不大于0.3米/秒。因此,格力声称“有凉感 无风感”,是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

 

格力公司回应称,美的委托的检测公司所制定的无风感空调认证规则,并不能视为全行业共同的认证标准。“有凉感 无风感”是针对空调的舒适性功效的一个说明,并不具有突出性。格力强调,他们通过技术手段,使空调实现超级静音模式,保证用户舒适度,达到有凉爽感无风感的效果。“无风感空调不存在一种标准,而是一种人体体验感受。无需实验室制定专门标准,更不需任何参数。”

 

美的方面还是坚持认为,无风感是客观标准,并非主观标准,是需要有参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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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