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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9-08-19 11:17
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依靠电能等能源发挥其功能。其电能风险主要表现为:产品绝缘设计缺陷或无可靠接地,电气绝缘强度降低或失效,漏电流超标,患者或使用者会遭受电击或触电死亡;或能源突然耗竭而影响产品功能。热能危害主要表现为:输出档位不适当或输出控制失控而导致温度过高,患者或使用者会被不同程度地烫伤。
医疗器械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会用到各种助剂,高分子材料还可能有单体和其他小分子残留物等。在使用过程中,所含助剂和残留或降解的单体和其他小分子物质可能会游离出器械表面,进入患者体内,给患者带来风险。因此,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加工工艺中,必须对各种助剂的使用及单体和其他小分子物质残留的控制情况进行验证,并形成文件。
案例一
某产品的风险分析报告中描述下列内容:可能的危害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的工作过程中,可能有不希望的能量如漏电流输出。
产生的后果或损害 漏电流流经人体心脏,损害患者健康。
初始风险控制措施 ①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规格保证能源的质量。②在制造过程中加强对能源的防护,如在运输、储存、搬运、装配等过程中防止短路或超出使用范围的负载。③根据国家标准对漏电流进行验证,符合标准要求:“任何电流路径的持续不变漏电流(直流电流)应不超过1μA”。
分析:《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植入性医疗器械》(以下简称《附录》)2.4.1条规定:“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设计与制造应当将与能源使用有关的风险,特别是与绝缘、漏电及过热有关的风险,降至最低”。企业对产品的漏电流风险进行了分析,在采购和制造过程中采取了风险控制措施,但未在设计过程中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故不符合2.4.1条规定。
企业应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能源本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如提供电流的能力、放电曲线、自放电等性能是否满足要求,以及能源的绝缘性能、密封性能等,并留有足够余量,确保在试用期内安全可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案例二
检查人员在检查某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生产企业时,产品的风险分析报告中描述下列内容:
可能的危害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的工作过程中,外表面温度可能升高。
产生的后果或损害 温度剧烈升高可能产生灼烧感等不适症状。但该企业未采取任何降低产品发热的风险控制措施。
检查人员在检查该企业对过热控制有关的设计开发过程时,仅看到其注册检验报告中对外表面温度升高的检验结果,未见设计验证中相关的检验内容。
分析:企业对产品的外表面发热风险进行了分析,但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发热风险,且只有注册检验报告的结果表明了外表面温度升高的程度,而未在设计验证中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据,不能证明已将相关风险降至最低,不符合《附录》2.4.1条规定(见上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6174.1-2015)第17条规定:“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植入后,在正常工作或单一故障下,其植入部分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37℃的正常人体外围温度2℃以上。”
企业应对发热风险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国家标准进行验证,获得稳定的验证结果(可能包括连续数批产品的检验),提供满足标准的验证报告,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企业已将产品外表面发热风险降至最低。
案例三
检查员在检查某同种异体骨生产企业时,发现在生产工艺中使用了甲醇和乙醇来处理产品,遂询问企业有关人员是否做了产品中甲醇和乙醇残留量的验证。相关人员回答未做,因甲醇和乙醇都是低沸点溶剂,挥发性强,不会有残留,因此没必要做残留量的验证。
分析:有机溶剂等小分子物质在产品上的残留量不仅与其挥发性有关,还与工艺条件(如温度、压力等)、产品结构形式(结构复杂的产品更容易残留小分子物质)、产品材质(如高分子材料比金属材料更容易吸附有机小分子物质)有关。因此,只要是生产工艺中使用到的有机溶剂,都应进行残留量的验证或检测。
来源:《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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