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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9-09-18 09:38
中国(大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乙酸钠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2019年7月11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乙酸钠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其中包括3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接触用添加剂,1种新食品接触用添加剂和4种新食品接触用树脂。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的函
2019年7月23日,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章程供包括五章,总则,组织机构,委员管理,标准审查和经费管理及附则。该章程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批委员会的责任和职能如下:
(一)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立项计划;
(二)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
(四)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五)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2019年8月2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牵头单位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协作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填报并打印2019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或购买服务合同,由项目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8月2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以下简称秘书处办公室)。
此次立项的标准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如下:
食品相关产品(1项) | |||
13 | 食品接触用硅橡胶材料及制品 | 制定 | 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暨南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
检验方法与规程(37项) | |||
23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方法验证和确认通则 | 制定 | 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31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游离酚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46-2016) | 修订 | 常州海关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江南大学,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32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GB 31604.47-2016) | 修订 |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
33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30-2016) | 修订 | 宁波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大连海关技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34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异噻唑啉酮类化合物迁移量的测定 | 制定 |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常州海关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大连海关技术中心 |
中国七号令修订稿发布
根据2019年8月14日报道,修订稿简化了低量级化学物质的登记,及豁免用于科学研究且不足一吨的物质的申报。 其中部分修订如下:自登记日起满五年,申报物质会被纳入现有化学物质。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或者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在登记时,只有其必须性在被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完全论证后,才能审核通过。
中国公安部发布第154号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5月22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8月10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公开征求硅灰石等2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
2019年8月21日,根据《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要求,硅灰石等21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9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心。此次征求意见的物质包括6种扩大使用范围或使用量的食品接触用添加剂,5种新食品接触用添加剂,3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接触用树脂和7种新食品接触用树脂。
欧盟
SVHC清单增至201项
2019年7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新闻, 将2-甲烷氧基乙基乙酯、TNPP、HFPO-DA 其盐及酰卤和4-叔丁基苯酚4个物质新增至候选清单(Candidate list)。至此,SVHC清单已由2019年初的197项目更新为201种物质。新增授权候选物质信息如下:
第二十一批SVHC候选物质
物质名称
EC No. / CAS No.
常见应用
2,2,3,3-四氟-2-(七氟丙氧基)丙酸及其盐和酰基卤化物(包括单体和组合)
2,3,3,3-tetrafluoro-2-(heptafluoropropoxy)propionic acid, its salts and its acyl halides (covering any of their individual isomers and combinations thereof)
- / -
用作含氟聚合物生产的加工助剂。
2-甲氧基乙基乙酸酯
2-methoxyethyl acetate
203-772-9/
110-49-6
用于半导体的生产、油漆、亮漆、清漆、油墨、涂层、胶黏剂、纺织品、皮革等。
4-叔丁基苯酚
4-tert-butylphenol
202-679-0/
98-54-4
用于涂层、聚合物、胶黏剂、密封剂等,用于其他物质的合成。
三(4-壬基苯基,支链和直链)亚磷酸酯(TNPP)(含≥0.1%的支链和直链4-壬基苯酚)
Tris(4-nonylphenyl, branched and linear) phosphite (TNPP) with ≥ 0.1% w/w of 4-nonylphenol, branched and linear (4-NP)
- / -
主要用作聚合物的抗氧化剂。
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将消费后PET回收为食品接触用途的四种不同回收途径的科学意见
2019年7月26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对于消费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通过以下四种回收途径生产食品接触用途产品的科学性意见。
对于以上任何一种回收过程,由其回收材料制成的物品不适用于微波炉和传统烤箱。
ECHA建议将四种内分泌干扰性邻苯二甲酸盐加入授权清单
ECHA建议欧盟委员会修改REACH授权清单,以包括四种邻苯二甲酸盐的内分泌干扰特性:
根据REACH附件XIV修正案,一些先前获得豁免的用途将需要授权。
例如,DEHP在食品接触材料或医疗器械中的一些用途将不再豁免。 ECHA还建议取消药品包装中化学品的豁免,并建议对含有浓度大于或等于0.1%(重量)的四种邻苯二甲酸盐中任何一种的混合物进行授权。
ECHA还要求委员会对医药产品包装中的BBP和DBP进行豁免审查。
关于如何遵守NMP限制的建议
新的指南适用于1-甲基-2-吡咯烷酮(NMP)的工业用户,以帮助他们遵守该物质的限制要求。该指南是第一个基于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的限制指南。
NMP是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用作溶剂或表面沉积介质,因此是生产电池,半导体,纤维,药品和电线涂层的各种工业的关键物质。这些行业的NMP用户必须在2020年5月9日之前遵守该限制。对于电线涂料中使用的NMP,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9日。
ECHA制定了指导方针,帮助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公司在工业现场使用NMP时控制管理风险。 NMP是一种生殖毒物(可能会伤害未出生的孩子),会导致严重的眼睛和皮肤刺激,并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经过多次磋商和圆桌会议,目前已找到控制NMP暴露并遵守限制的良好方法。
如果在后期对其他类似NMP的非质子溶剂引入类似的REACH限制,本指南中描述的一般方法也可以应用,例如DMF和DMAC。
该指南将以23种欧盟语言出版。翻译版将于2019年秋季提供。
欧盟有意添加微塑料的限制提案 - 更新
通常用于人造草皮球场的粒状填充材料被理解为“有意添加的微塑料”,但ECHA和欧盟委员会都没有提出应该关闭欧盟数千个人造草皮球场。
欧盟委员会已要求ECHA在2018年制定一项在REACH法规框架内对有意添加的微塑料的使用限制的提案。这是在欧盟塑料战略的更广泛背景下完成的。今年3月,ECHA发布了他们的提案并开展了公开咨询,该咨询将持续到2019年9月20日。
限制提案涉及有意添加的微塑料的广泛用途。在公众咨询的框架内,已要求提供关于在人造草皮中使用颗粒填充材料的进一步信息,以评估其影响和可能的减损需求。
ECHA还收集有关技术措施有效性的信息,以防止人造草皮间隙中的填充材料流失到环境中。ECHA的风险评估(RAC)和社会经济分析(SEAC)科学委员会将考虑他们对限制提案的意见,其中包括他们对提案的成本和收益的评估以及过渡的需要安排。委员会的意见计划于2020年初完成,之后将发送给委员会进行决策。
ECHA的科学委员会最近也就一项建议采纳了意见,即进一步降低填充材料中某些多环芳烃(PAHs)的最大允许含量,因为这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委员会建议禁止含铅的PVC制品
欧盟委员会已提议禁止含有铅及其化合物的聚氯乙烯(PVC)制品。
它希望降低PVC制品寿命期间释放的铅含量以及减少对它们的直接和间接接触。
人们普遍认为铅及其化合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铅化合物主要用作建筑业中的PVC稳定剂,例如用于窗户配件,管道和管道以及电线和电缆。铅是候选清单上的SVHC物质,其一些用途受REACH附件XVII的限制。
如果同意,该提案将:
对于刚性和柔性回收PVC材料以及铅酸电池中的PVC-二氧化硅分离器,该提案提供了一些限时豁免。
在委员会于7月12日向世贸组织发出通知后,利益相关者有60天的时间发表评论。拟议的采用日期是今年第三季度,而生效日期为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的20天。
但是,将物品投放市场的限制将在其生效后推迟24个月。
法国提议欧盟限制尿布中的危险化学品
法国食品,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局(Anses)正在制定一项工作计划,该计划将对欧盟一级的婴儿尿布中的有害物质提出限制建议。
今年1月,Anses表示,在一些一次性尿布中发现危险化学品的含量超过了欧盟的安全阈值。
当时,它要求制造商修改工艺,并建议他们改进对原材料的控制,并停止在尿布中使用香水。它还建议密切监测市场上已有的一次性尿布中的化学品。
本月,Anses发布了一份关于开发一次性尿布中化学品阈值浓度的文件。虽然这些目前尚不具有监管性质,但该机构表示,该结论将用于启动REACH限制档案,用于一次性层产品(如尿布)中使用的化学品。
Anses已确定以下物质的阈值浓度:
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于(EU) 10/2011的最新修订案 (EU) 2019/1338
2019年8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于(EU) 10/2011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的最新修订案 (EU) 2019/1338。该修订案于2019年8月29日正式生效。
此次修订案主要修订附件清单中的第1059号物质,该物质名称为聚((R)-3-羟基丁酸酯 – (R)-3-羟基己酸酯),CAS号是147398-31-0。该物质原来的使用限制为:允许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只能接触食品模拟物E代替的食品类型(干性食品)。现修订为:允许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在等于或超过6个月以及室温或更低温度下能够接触所有食品,接触条件包括热灌装或短暂加热阶段。分子量低于1000 Da的所有低聚物的迁移不得超过5.0 mg/kg。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 (BfR) 就两种全氟化物质提供科学性安全评估意见
2019年8月21日,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此前评估过的两种全氟化物质:全氟辛烷磺酸(PFOS:CAS 1763-23-1)和全氟辛酸(PFOA:CAS 335-67-1)对人体健康风险给出科学评估意见。
土耳其修订化妆品法规使其符合欧盟法规要求(2019.08.21)
土耳其卫生部修订了化妆品规则,使其符合欧盟化妆品产品法规。
已进行更改如下:
土耳其加入了欧盟关税联盟,其化学品立法与欧盟密切相关。
土耳其KKDIK预注册量接近48,000
环境与城市化部(MoEU)表示,根据土耳其REACH法规提交的预注册已达到近48,000个。
KKDIK法规要求公司在2020年底之前使用该部门的IT工具预注册化学品,并规定注册截止日期为2023年。
该部最近从欧盟获得了160万欧元用于KKDIK的第二阶段实施。 这些资金预计将部分用于升级KKS软件,以匹配欧盟运营的IT平台的当前版本。
该部表示,已有六个财团入围。 据消息人士称,他们包括参与Iuclid 6开发的软件公司 - 这是REACH中使用的IT工具。
全球其他地区
韩国指定用于儿童产品的128种有害物质
2019年7月31日,韩国环境部(MOE)将128种物质列入《环境卫生法》规定的儿童产品有害物质清单。由于这些物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并且存在于儿童产品中,如一次性尿布、玩具和湿组织中,而被选为有害物质。卫生部将对其毒性或致癌性进行风险评估。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更新该清单,并每三年审查一次先前风险评估的有效性。加上物质,清单上现在有263种物质。
韩国发布K-REACH修订草案
2019年8月26日,韩国环境部(MOE)发布了K-REACH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如果批准,这些变更将影响新物质注册要求和科学研发豁免。
对于新物质登记,修订草案允许制造商或进口商在截止日期之前,在新物质登记中提交一份“试验计划”,而不是试验数据。
修订草案允许在科学研发注册豁免申请中省略“一些细节”。因此,如果目前没有信息,不完整的申请也将被接受。
韩国更新化妆品安全法规(2019.08.07)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正在修订《化妆品安全标准条例》,使大部分规定与欧盟化妆品成分的规定保持一致。本安全标准适用于国内所有进⼝、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
更新将降低五种防腐剂的允许浓度限值,如下所示:
甲基异噻唑啉酮(MIT)冲洗类产品中从0.01%降至0.0015%;二甲基恶唑烷从0.1%降至0.05%;对氯间甲酚从0.2%降至0.04%;苄氯酚从0.2%降至0.05%;丙酸及其盐类从2%降至0.9%。
MIT 允许浓度的降低与2018 年10 月欧盟规定的一般用途一致,这引起了一些争议,因为一些行业部门认为允许浓度太低,无法发挥作用。2017 年5 月,瑞典化学机构Kemi 表示,出于安全考虑,需要对欧盟化妆品法中的对氯间甲酚和苄氯酚进⾏审查。染发剂和肥皂将在允许使用的染发剂成分列表中添加以下内容,并为其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的使用设定浓度限制:
2-氨基-3-羟基吡啶(1.0%);4-氨基间甲酚(1.5%);羟丙基双(N-羟乙基-苯二胺)HCl(0.4%);5-氨基-6-氯邻甲酚(0.5%);6-羟基吲哚(0.5%);羟乙基-4,5-二氨基吡唑硫酸盐(3.0%);羟基苯甲吗啉(1.0%)。
更新还包含一个测试标准和方法,以确定洗脸用的固体肥皂中的游离碱含量。这些要求有助于监管肥皂,目前化妆品法未对肥皂进⾏监管,但将从12 月31 日起重新分类。定制化妆品更新还明确规定了定制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成分。这些是为个人消费者定制的化妆品。除了化妆品安全标准中列出的禁止、限制或“功能性”外,还规定了这些化妆品中允许使用所有成分。
根据化妆品法(the Cosmetics Act),功能性成分在美白、晒黑、改善皱纹、防晒、滋养⽪肤或头发等方面表现出功效。扩大对儿童化妆品的防腐剂禁令。
有两种物质将被禁止用于标有或宣传为13 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中:水杨酸及其盐类以及碘丙基丁基氨基甲酸酯(IPBC)。目前禁止在三岁或三岁以下的婴儿化妆品中使用。
这些变化将通过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非洲或墨西哥万寿菊(tagetes erecta)花提取物/油以及限制南锥万寿菊(tagetes minuta)和法国万寿菊(tagetes patula)花提取物/油来限制α-三噻吩对minuta 和patula 的限制如下:
停留类产品限制为0.01%;冲洗类产品的极限为0.1%;成分中α-三噻吩最大浓度为0.35%;禁止在防晒产品中使用,因为α-三噻吩被紫外线激活后会产生高活性氧自由基。
欧盟于2018 年7 月对化妆品中的tagetes minuta 和tagetes patula 设定了类似的限制。这些改变也对在化妆品原料中使用花生油和水解小麦蛋白的限制与欧盟相同。这些变化在7 月23 日的一份最惠国待遇行政通知中作出,并于8 月5 日通知了世贸组织,有60 天的时间收集建议。尚未给出实施日期。
韩国就儿童产品标准的修订草案提供咨询并修订某些有害物质的限量
2019年8月28日,韩国技术和标准局(KATS)公布了儿童产品基本安全标准中安全标准的修订草案。
该标准覆盖13 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它符合产品安全基本法(Basic Law on Product Safety),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若⼲限制。拟议的修订将增加弹性体的新定义以及亚硝胺和亚硝基化物质0.01ppm 或更低的浓度限制。大多数亚硝胺被认为是致癌物质,出现于大多数橡胶产品以及一些化妆品。修订后的限制适用于儿童产品和用于口腔的弹性产品,如假人,牙刷和气球。
危险因素:
铅的阈值限制已从300mg / kg 或更低降至100mg / kg 或更低。涂料和表面涂料的限量保持在90mg / kg 或更低。KATS 于8 月22 日向世贸组织通报了拟议的修改,并且可以提交意见,直至10 月21 日。采用日期尚待确定,但拟议的生效日期为2020 年6 月或之后。
澳大利亚新监管计划
2019年7月31日,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告评估署(NICNAS),公布了有关工业化学品输入系统(AICIS)最常见问题的答案,它将于2020年7月1日取代国家化学品管理局。
在AICIS的开始实行时,将有问答文件及更多的指导文件。企业可以通过在线表格上传问题,官方会定期更新答案页面。
NICNAS还公布了新的注册费、证书和申请费,这些从8月1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讨论采用GHS第七次修订版
大多数澳大利亚管辖区于2017年1月1日通过了第三次修订的GHS。在维多利亚州,第三版、第四版或第五版(但不是三版的组合)均可使用。2019年7月3日,应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上个月鼓励使用GHS第七次修订版后,澳大利亚安全工作组织(SWA)就采用全球统一的GHS第七次修订的计划进行探讨。
澳大利亚优先推行化学物质管理的国家标准法案
根据2019年8月14号报道,澳大利亚环境能源部门优先处理了先前推迟的针对于国家化学物质管理框架的漏洞的国家标准法案。这个法案会建立一个工业化学物质的环境危险管理的框架以及对于实施斯德哥尔摩协定的支持。环境能源部门目前也正在给予该法案支持以求法案尽早的推行。
台湾地区向WTO通报五项化妆品法规(2019.07.04)
台湾地区已向WTO通报了五项与化妆品有关的法规,这些法规最近已经颁布或生效。这些是: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19年 第40号)(2019.07.0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作为第5.8项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特此通告。
台湾更新汞限制规则
台湾环保署已经更新了汞的制造、使用和进口条例。2019年7月8日公布,该新规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台湾在年底拟发布 “危险化学物质”名单
根据2019年8月14号报道,台湾将要针对那些在国内会引起公众关注,例如引起食品污染事件,公众健康问题以及工业事件的物质发布《危险化学品名单》,物质名单根据毒性危险化学品管理法(TCSCCA)编写。TCSCCA法案于一月份通过审核,并将于2020年1月16号正式实行。
台湾环保署的计划包括有毒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的联合许可证
根据环保署提出的建议,台湾的公司很快就可以从地方当局获得使用有毒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的综合许可,而不需要为他们处理的每种物质分别提供文件。
就以下四项有关有毒物质和关注化学物质的法规修订草案展开了公众磋商:
磋商将于10月14日结束,预计将于2020年1月16日生效。
泰国公布新化学法提案初稿
泰国公布了一项拟议的化学法的初稿,该草案体现泰国化学品管理转向基于风险的监管,并引入了一个新的化学品登记和分类系统。草案的目的在于成立一个国家化学品机构,采用“预防原则”方法,并将生命周期管理应用于物质。该草案将取代现行的有害物质法(HSA)(HSA是该国最主要的化学法规)。
草案还列出了三种物质分类,这将取代目前的四类1-4类危险物质:
菲律宾设立部门监测非法化学品进口
据2019年8月26日报道,菲律宾新成立的部门环境保护和合规部(EPCD)将监督由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控制的化学品运输。
EPCD着重于环境保护。它将起草关于如何控制有害物质、废物和其他化学品或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物质的非法流动的指导方针。
日本建议全氟辛酸归类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2019年8月19日,日本得出结论,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以及2,2,2-三氯-1-(2-氯苯基)-1-(4-氯苯基)乙醇(也称为O,P'-三氯)应被指定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根据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如果物质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性或对人类有长期毒性风险,则将其归类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含有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的产品。
佛蒙特州修订了儿童产品报告规则,变更将于8 月15 日开始生效
2019年8月2号,佛蒙特州卫生部通过了对儿童产品化学物质披露规则的修改,这其中包括对报告要求的修改以及对违禁产品科学标准的修改。修订后的规则将于8 月15 日生效,其中包括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各种化,以及6 月通过立法时提出的要求。
与先前提案中的情况一样,修订后的规则将扩大可报告物质清单,将华盛顿州在2017 年加入其方案的物质纳⼊其中。这些变化使⾼度关注物质的清单达到86 种。
然⽽该署并没有就是否将这些高度关注物质可能会被降级至被披露名单上的物质,给出最后的定论。今年早些时候,各⾏业团体对此提出了抗议,称这一要求将“给制造商带来沉重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第55 条规定强制进⾏的变更,该规则将把现有的两年期报告要求改为年度报告要求。然而,新引进产品在上市前的报告并未包含在最终报告中。还有一项新的披露要求,包括:产品的品牌名称;产品型号;通用产品代码(UPC,如果有)。
美国科罗拉多州VOC 限制将于2020 年5 月生效(2019.08.16)
科罗拉多州已通过法规限制某些消费品以及建筑和工业维护(AIM)涂料中允许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数量。该规则是为解决地面臭氧污染⽽制定的,于2020 年5 月1 日生效。在该日期之后制造的产品在该州销售必须符合特定类别的VOC 含量限制。涵盖的消费品包括各种粘合剂、空气清新剂、清洁剂和消毒剂等。
该条例于上月通过,并于9 月14 日生效。
美国伊利诺斯州化妆品动物试验禁令立法成功(2019.08.16)
美国伊利诺斯州州长已签署一项禁止进⼝或销售使用动物实验的化妆品禁令。
该禁令自2020 年初开始生效。
与去年在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的类似法案一致,该法案允许在截止日期之前继续销售使用动物实验的化妆品。 为满足其他州,联邦或国际机构的要求,对满足条件的产品进⾏豁免。违反该禁令可能会被处以5000 美元的初始罚款和额外的1,000 美元每天的罚款。
美国维尔京群岛禁用含有羟苯甲酮,甲氧基肉桂酸辛酯的防晒霜
2019年7月25日,美属维尔京群岛州已经签署了一项法律,禁止使用含有氧苯甲酮和辛诺酸盐的局部防晒产品。在立法机关于6月25日一致通过该法案后,于7月20日被签署。 该措施将禁止销售、分销和进口含有这两种物质的防晒产品,根据法案的文本,这两种物质“对维尔京群岛的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有重大危害影响”。
禁令将在以下阶段生效:
自12月31日起,进口含氧苯甲酮和辛诺酸盐的产品销售将是非法的;
从2020年9月30日起,出售、要约出售和分销此类产品将是非法的;以及
从2021年1月1日起,使用、持有或将其带入领土将是非法的。
维尔京群岛法律遵循夏威夷、帕劳和佛罗里达州基韦斯特市通过的立法,禁止含有这些物质的防晒霜。
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修订案及正面清单征求意见稿
2019年8月9日,厚生劳动省发布修订了“2018年第46号食品卫生法修订案”中第18条第3款,新修正案公开在网上征求意见,自2019年8月9日起到9月7日为期一月。提交意见的政府窗口如链接https://search.e-gov.go.jp/servlet/Public?CLASSNAME=PCMMSTDETAIL&id=495190164&Mode=0, 该修订后的规格基准将会在2019年12月发布,并且于2020年6月正式生效。
此外,厚生劳动省同时发布4个草稿版的正面清单,包括塑料树脂、涂料等树脂、允许微量用于聚合的单体和添加剂及涂料用添加剂等的正面清单草稿版,自2019年8月9日到9月30日就清单草稿版公开征求意见,如果对于上述清单有任何意见,可以以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提供意见。
日本建议全氟辛酸归类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2019年8月19日,日本得出结论,全氟辛酸(PFOA)、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以及2,2,2-三氯-1-(2-氯苯基)-1-(4-氯苯基)乙醇(也称为O,P'-三氯)应被指定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根据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如果物质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性或对人类有长期毒性风险,则将其归类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含有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的产品。
日本在亚洲开展汞监测项目
日本正在建立一个科学数据库,以便政府和机构能够更好地管理汞,这是一个更大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将花费300万美元改善亚洲对汞的控制。日本环境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2019年7月9日宣布了该项目。除科学数据库外,日本还将建立一个汞监测实验室区域网络,并在亚洲和太平洋提供培训。
坦桑尼亚将化妆品监管转移到坦桑尼亚标准局 (2019.08.28)
生产或进⼝到坦桑尼亚的化妆品现在将受到该国标准局的监管,⽽不是以前负责的化学品和药品管理局。
坦桑尼亚标准局(TBS)负责监督各种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包括学品,纺织品和建筑材料。截至7 月1 日,它还监管化妆品和⻝品。生产化妆品或⻝品的坦桑尼亚工⼚现在必须在TBS 注册,本地生产和进⼝产品必须附有质量和安全认证。⻝品和药品管理局签发的注册将在到期前予以兑现,但之后必须与TBS 续签。
该局还宣布,它将把质量和安全的测试过程合并为一个程序,以降低成本并节省时间。
本月,TBS 在网上公布了坦桑尼亚禁止使用的化妆品清单,其中包括含汞或其化合物的肥皂,和含有亮肤化学物质氢醌的化妆品。 TBS 化妆品检查员表示,自该局接管监管以来,该名单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印度向WTO提交化妆品规则草案(2019.07.01)
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了该国2018年化妆品规则草案,但它仍在推动在单独的立法框架下编纂与化妆品有关的所有规则和条例。
该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议“要求一个国家在提出贸易技术壁垒措施时必须通知其它国家,并让其他国家有机会在措施生效前 引起注意“。由于规则草案已经在国内利益攸关方之间传播,卫生和家庭福利部 - 通过商务部 - 已通知世贸组织履行其义务。有些规则已经改变,因此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沟通,以澄清它们并不代表技术壁垒。这些变化包括:
标签要求;遵守相关标准; 国家和中央发证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强制进口登记;虚假宣传信息的处罚;在原产国被禁止但仍与印度进行贸易的产品。
但是,向WTO提交草案并不妨碍政府制定单独的化妆品立法,这些规定目前受到1945年“药品和化妆品规则”的管制,这些规则主要涉及药品,只有七项与化妆品有关的规定。 许多部门利益相关者,包括国内化妆品制造商,都要求建立一个独立和详细的监管框架。
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局就2019年食品安全和标准(实验室和样品分析)向WTO通告并征求意见
2019年7月15日,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局FSSAI就2019年食品安全和标准(实验室和样品分析向WTO进行通告,通告60天内征求成员国意见。该法规为2019版,修订并取代2011版。
智利计划在年底前实施GHS第六修订版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于7月4日发布的国家最新情况,该国的环境和卫生部门提交了一项“多次”修订的法规草案。 如果通过,该法规将实施GHS第六修订版并包括调整标签和SDS的过渡期。
经合组织化学委员会要求智利在年底前公布该规定。 该国于2010年加入经合组织,这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南美国家,OECD要求其成员国强制实施GHS。
日本在亚洲开展汞监测项目
2019年7月15日,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批准发布一项新决议:GMC Nᵒ 39/19允许用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聚合物涂层的添加剂,该法规将取代GMC Nᵒ 32/07。
此次发布的新决议主要参考美国和欧盟已授权使用的物质清单,清单包括约1150种物质。决议规定南方共同市场的成员国(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必须在2020年1月15日之前将该法规纳入其国内法规体系中。
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禁止在婴儿奶瓶和吸管杯中加入双酚A
2019年8月9日,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对于(RA) No. 9711(又名FDA-2009指令)的补充禁令,即禁止在育儿用品如婴儿奶瓶和吸管杯中加入双酚A。
禁令给企业以及相关利益方6个月的过渡期来召回目前市场上含双酚A的相关育儿用品,在过渡期后的一月内,相关企业,进口商和分销商应该向FDA递交报告并且同时应根据FDA批准的环境与自然资源部 - 环境管理局的法规要求制定后续处理计划。
来源: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