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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1-09-09 20:38
手动轮椅车适用于供行动困难的残疾人、病人及年老体弱者做代步工具,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一、手动轮椅车的结构与工作原理
1.手动轮椅车的结构
手动轮椅车一般由车架、前轮、后轮、坐垫、背垫、扶手、挂脚、刹车、脚踏板等组成。
按照驱动形式可以分为:陪伴者推动式轮椅车、手动直接驱动后轮式轮椅车、手动直接驱动前轮式轮椅车。
2.手动轮椅车的工作原理
由使用者手驱动、脚踏驱动或护理者手推为动力,使行动困难的残疾人、病人及年老体弱者做代步工具用。注册申请人应在综述资料中明确产品工作原理。
二、手动轮椅车的研发实验要求
1.性能研究
1.1 性能指标的验证应根据综述资料中有关申报产品结构组成的情况,可参考GB/T 13800《手动轮椅车》的要求,出具详细的验证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指标:车轮着地性、静态稳定性(纵向前倾)、静态稳定性(纵向后倾)、静态稳定性(侧倾)、驻坡性能、滑行偏移量、最小回转半径、最小换向宽度、行驶制动距离、驻车制动器疲劳强度、座(靠)垫阻燃性、强度等。
1.2 研究资料中应详细写明通过研究验证确定的手动轮椅车的结构组成、主要部件信息、生产车架用原材料名称、牌号、规格等。
2.生物相容性的评价研究
扶手、手圈等部件与患者和/或护理者的皮肤存在短时直接接触。
目前市场上的手动轮椅车产品的手圈多为ABS材料、聚氨酯、铝合金、不锈钢、钢管制造,扶手多为ABS材料、聚氨酯、PU皮革、纺织布制成;上述材料已确立了安全的使用史,可不再出具生物相容性评价资料。
若制造上述部件所用材料未在前段内容中体现,但制造商能够证明其已经确立了安全使用史,则可不再开展生物学评价。论证材料的安全使用史时,制造商应能够说明制造上述部件时所用的原材料、化学物(助剂、添加剂等)和加工过程;应能够给出上述部件在同等接触条件或更为恶劣接触条件下的应用情况及生物相容性情况的分析资料,或能够出具上述部件已经开展的符合生物相容性要求的评价资料。含有未经使用的新材料或加工过程的部件不适用于本条款。
若不能充分论证上述部件具备了已确立的安全使用史,则应按照GB/T 16886.1-20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中给出的生物学评价方法,开展生物学评价。
3.产品使用期限和包装研究
使用期限研究:应当给出产品使用期限的验证报告,报告中应对申报产品中包含的易耗、易损、需定期更换(如轮胎、制动器等)或者具有固定使用期限的主要元器件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详述确定产品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期的具体理由,给出产品使用期限或者产品失效期。
包装研究:制造商应明确产品包装材料;出具在宣称的运输条件下,符合运输试验要求的验证资料;并出具在宣称贮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
4.主要性能指标
4.1.功能指标
4.1.1 车轮着地性
4.1.2 静态稳定性(纵向前倾)
4.1.3 静态稳定性(纵向后倾)
4.1.4 静态稳定性(侧倾)
4.1.5 驻坡性能
4.1.6 滑行偏移量
4.1.7 最小回转半径
4.1.8 最小换向宽度
4.2.安全指标
4.2.1 制动器
(1) 行驶制动距离
(2)驻车制动器疲劳强度
4.2.2 座(靠)垫阻燃性
4.2.3 强度
4.3.质量控制指标
4.3.1 表面、外形和质量要求
4.3.2 装配
如产品有其他配件或功能应根据不同配件的具体情况或功能做出相应要求并进行检测。
三、相关标准
目前与手动轮椅车相关的常用标准举例如下:
表1 相关产品标准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GB/T 191-2008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GB/T 13800-2009 |
《手动轮椅车》 |
GB/T 18029-2000 |
《轮椅车 座(靠)垫阻燃性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GB/T 18029.1-2008 |
《轮椅车 第1部分:静态稳定性的测定》 |
GB/T 18029.3-2008 |
《轮椅车 第3部分:制动器的测定》 |
GB/T 18029.5-2008 |
《轮椅车 第5部分:外形尺寸、质量和转向空间的测定》 |
GB/T 18029.7-2009 |
《轮椅车 第7部分:座位和车轮尺寸的测量》 |
GB/T 18029.8-2008 |
《轮椅车 第8部分:静态强度、冲击强度及疲劳强度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
GB/T 18029.11-2008 |
《轮椅车 第11部分:测试用假人》 |
GB/T 18029.13-2008 |
《轮椅车 第13部分:测试表面摩擦系数的测定》 |
GB/T 18029.15-2008 |
《轮椅车 第15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 |
四、主要风险
手动轮椅车的风险管理报告应符合YY/T 0316-20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
表2 产品的主要危害(举例)
危害类型 |
可预见的事件及事件序列 |
危害的处境 |
可发生的损害 |
初步控制措施 |
生物学危害 |
所用材料不能满足生物兼容性要求。 |
使用者身体接触到轮椅。 |
皮肤过敏,发炎。 |
重要原材料要求厂商提供检验报告,确保材料成分符合规定要求。 |
能量危害 |
运动零件的配合不当。 |
使用者在操作轮椅或调节功能时。 |
被夹伤。 |
轮椅出厂检验时针对各运动零件的配合进行逐台检验。 |
焊接部位有缺陷:焊接不牢固造成开焊,断裂。 |
使用者在乘坐时。 |
使用者受伤。 |
定期对焊接部位进行拉力测试,确保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
|
轮椅的支撑力不符合要求。 |
使用者在乘坐时。 |
使用者受伤。 |
针对管材,轴承等材料要求厂家提供检验报告,确保材料强度符合要求,轮椅出厂前在进行性能检验时按标准配重,确保轮椅的支撑力符合要求。 |
|
能量危害 |
各部件连接之间螺丝松动。 |
使用时。 |
夹伤或者不便移动。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维护和校准进行说明。 |
人体压力超出最大承载要求。 |
使用时。 |
使用者受伤。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的最大承载力进行说明。 |
|
车架老化。 |
使用时。 |
使用者受伤。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的储存、维护、保养及使用条件进行说明。 |
|
化学危害 |
对人体产生刺激的清洁剂和消毒液。 |
使用者接触时。 |
皮肤过敏,发炎。 |
使用合格供方的清洁剂和消毒液,针对客户返回品进行清水或油擦拭后再进行包装。 |
储存环境不符合要求,长期在潮湿的环境中储存。 |
存放时。 |
部件生锈。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维护和保养进行说明。 |
|
轮子、手环、轮辐及小轮等部件锈蚀 |
存放时。 |
锈蚀。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维护和保养进行说明。 |
|
信息危害 |
标签缺少或不正确,帖附的位置不正确,不能被正确的识别,不能永久贴牢和清楚易认。 |
使用者按照标签说明乘坐或操作轮椅时。 |
使用者受伤。 |
标签的要求参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和GB/T 18029.15《轮椅车 第15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出厂检验时对标签的帖附进行检查。 |
不符合法规及标准的说明书,未对合理可预见的误用进行警告,未对因长期使用产生功能丧失而可能引发危害进行警告等。 |
使用者按照使用说明书乘坐或操作轮椅时。 |
使用者受伤。 |
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参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和GB/T 18029.15《轮椅车 第16部分:信息发布,文件出具和标识的要求》。 |
|
不符合法规及标准的说明书。 |
使用时。 |
使用者受伤。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儿童不能单独使用进行说明。 |
|
说明书对使用环境和保养方法说明不充分。 |
损坏轮椅车。 |
危害患者。 |
在说明书中明确使用环境和保养方法。 |
|
操作危害 |
使用者不按说明书操作,如坐便桶掉落或安装不上。 |
使用时。 |
使用者无法使用。 |
使用说明书的表述要求做到清楚明白,需要图示的地方配有图片。 |
使用者不按说明书操作,如上车时先踩搁脚板导致翻车;后躺时发生后翻。 |
使用时。 |
使用者受伤。 |
使用说明书的表述要求做到清楚明白,需要图示的地方配有图片,同时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
|
装配不合理导致车轮偏斜,搁脚板松动,手柄、轮子松动和脱落使轮椅的功能丧失或变坏 |
使用者在乘坐轮椅时。 |
使用者受伤。 |
轮椅出厂检验时针对车轮及折叠部分(搁脚板)、把手的功能进行逐台检验。 |
|
锐边和锐角会伤害到客户。 |
使用者在乘坐或操作轮椅时。 |
皮肤被划伤 |
轮椅表面各管孔端部在下料时进行倒角,包装时加封头。 |
|
工作环境不符合,长期暴晒在强烈的日光下或长期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行驶。 |
存放和使用时。 |
轮胎老化加快或爆胎导致使用者受伤。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工作环境进行说明。 |
|
安装和使用错误。 |
使用时。 |
使用者受伤。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的安装和使用进行说明。 |
|
机械危害 |
人体的压力超过产品最大承载量。 |
人体压力超出最大承载要求导致使用者受伤。 |
使用者受伤。 |
在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的最大承载力进行说明。 |
轮椅车的力学性能不符合要求。 |
患者乘坐力学性能不符合要求。 |
摔伤患者。 |
通过对产品的材质和生产工艺控制,保证产品的力学性能。 |
|
制动性能、驻坡性能等不符合要求。 |
患者乘坐制动性能、驻坡性能等不符合要求的轮椅车。 |
摔伤患者。 |
通过制动性能、驻坡性能等的试验控制,应符合GB/T 13800《手动轮椅车》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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