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医械答疑】医疗器械软件组件委托研发

嘉峪检测网        2022-10-24 14:34

【问】医疗器械软件组件委托研发

公司生产的一款有源医疗器械,其中软件组件时委托其他公司研发的,请问注册人还需要建立软件相关的全部质量体系吗?(如:可行性分析、需求分析、设计验证、测试文档;还有相应的人员和硬件设备) 是否可以提供研发协议和受托厂家的上述文件就行呢? 如果后面也是委托生产和后期维护,注册人是否可以不建立软件相关的体系文件?
 
答: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注册申请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主体责任。注册申请人与受托生产企业签订委托合同和质量协议,明确委托生产中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责任划分、放行要求等责任,明确生产放行要求和产品上市放行方式,加强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定期对受托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评估和审核。
 
 
分享到:

来源:北京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