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4-11-20 12:03
2024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包括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在内的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识要求与合格评定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此强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是整合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与 SJ/T 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相关内容,十大类有害物质限值要求与国际行业要求保持一致,其中标志要求与符合性申明要求,做了一些创新。主要更新技术内容如下:
1) 将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管控有害物质种类由六大类增至十大类,保持与国际行业要求一致(新增 4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有害物质(PAEs):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的管控限值);
2) 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指标检测方法中,统一使用 GB/T 39560(所有部分)“电子电气产品某些物质的测定”系列标准方法(IEC 62321(所有部分),IDT),以保障行业RoHS 符合性检测结果准确性和一致性;
3) 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中,新增二维码、屏显等数码表述相关标识信息方式和要求,以降低企业RoHS管控成本;
4)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符合性声明时,增加技术支撑文件中检测报告覆盖产品有害物质高风险组件要求,以提升行业RoHS“自我申明”合格评定结果整体可信度;
5) 增加了检验规则、支撑行业持续保障电器电子产品常规生产过程 RoHS符合性质量。
来源:CTI华测限用物质与材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