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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界定差压式流量计范围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564号)

嘉峪检测网        2015-09-26 18:39

【发布单位】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单位:
 
  最近一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生产企业询问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差压式流量计的范围,现明确如下:
 
  一、JJG640-1994《差压式流量计检定规程》适用于差压式流量计以及相应的节流装置(或差压流量传感器)、差压计(或差压变送器及显示仪表),单独生产、销售节流装置、差压计的企业应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型式批准。
 
  二、单独生产、销售节流件,不需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型式批准。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编辑:fa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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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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