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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7-04-12 09:33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通过VOCs的定义可知VOCs涉及的种类繁多(常见的VOCs有400多种),涉及的工业领域广,包括石油化工、制药、涂装、印刷、汽车、电子工业等众多领域。
国家和地方环保近几年出台大量关于VOCs的排放标准文件。
国标涉VOCs排放限值一览表
一.石化 (水、气和边界,含无组织排放限值)
1.石油炼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石油炼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水污染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L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排放监控位置
总有机碳
20
-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石油类
5
20
笨
0.1
0.2
甲苯
0.1
0.2
领二甲苯
0.4
0.6
间二甲苯
0.4
0.6
对二甲苯
0.4
0.6
乙苯
0.4
0.6
苯并芘
0.00003
0.00003
石油炼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大气染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监控位置
苯
4
排气筒
甲苯
15
二甲苯
20
非甲烷总烃
120
石油炼制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企业边界)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监控位置
苯并芘
0.000008
厂界
苯
0.4
甲苯
0.8
二甲苯
0.8
非甲烷总烃
4
石油炼制工业设备与管线污染泄漏控制要求
a) 有机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2000μmol/mol。
b) 其他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500μmol/mol。
2. 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L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排放监控位置
总有机碳
20
-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总有机碳(2)
30
石油类
5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1
5
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
表3
注:总有机碳(2)指丙烯腈-腈纶、环氧氯丙烷、2,6-二叔丁基-4-甲基苯酚、精对苯二甲酸(PTA)、间甲酚、环氧丙烷、萘系列和催化剂产生废水执行该限值。
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120
排气筒
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表6
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企业边界)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监控位置
苯并芘
0.000008
厂界
苯
0.4
甲苯
0.8
二甲苯
0.8
非甲烷总烃
4
石油化学工业设备与管线污染泄漏控制要求
a) 有机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2000μmol/mol。
b) 其他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500μmol/mol。
3. 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L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排放监控位置
总有机碳
20
-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1
笨乙烯
0.3
0.6
丙烯腈
2
2
环氧氯丙烷
0.02
0.02
苯酚
0.5
0.5
双酚A
0.1
0.1
乙醛
0.5
1
丙烯酸
5
5
笨
0.1
0.2
甲苯
0.1
0.2
乙苯
0.4
0.6
氯苯
0.2
0.4
1,4-二氯苯
0.4
0.4
二氯甲烷
0.4
0.4
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排放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100
排气筒
苯乙烯
50
丙烯腈
0.5
1,3-丁二烯
1
环氧氯丙烷
20
酚类
20
甲烷
5
乙醛
50
丙烯酸
20
苯
4
乙苯
100
氯苯类
50
二氯甲烷
100
合成树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边界)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监控位置
苯
0.4
厂界
甲苯
0.8
非甲烷总烃
4
合成树脂工业设备与管线污染泄漏控制要求
a) 有机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2000μmol/mol。
b) 其他挥发性有机液体流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采用氢火焰离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正气体),泄漏检测值小于500μmol/mol。
4.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0-2007
4.2排放限值
4.2.1 油气密闭收集系统(以下简称油气收集系统)任何泄漏点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每年至少检测1次,检测方法见附录A
4.2.2 油气回收处理装置(以下简称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应同时符合表1规定的限值,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应低于4m,每年至少检测1次,检测方法见附录B。
表一 处理装置油气排放限值
油气排放浓度/g/m3
≤25
油气处理效率/%
≥95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L
监测位置
总有机碳
3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硝基苯类
2
苯胺类
2
二氯甲烷
0.3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3-2008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L
监测位置
总有机碳
40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L
监测位置
总有机碳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L
监测位置
总有机碳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甲醛
2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L
监测位置
总有机碳
3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L
监测位置
总有机碳
2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三.包装印刷
国标,暂无涉及到VOCs排放要求 ,详见地标。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
污染项目
限值mg/L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排放监控位置
可吸附有机卤素
15
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苯胺类
1
1
国标,暂无涉及到VOCs排放要求 ,详见地标。
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污染项目
限值mg/m³
直接排放
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50
车间或设备排气筒
2
企业边界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污染项目
限值mg/L
监控位置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石油类
2.5
2.5
废水排放口
苯
0.1
0.1
多环芳烃
0.05
0.05
苯并芘
0.03μg/L
0.03μg/L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现有及新建炼焦企业炉顶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八.橡胶制品工业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国标,暂无涉及到VOCs排放要求 ,详见地标。
来源:VOCs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