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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责令16家检测认证机构进行整改

嘉峪检测网        2017-05-19 16:02

国家认监委关于责令16家检测认证机构进行整改的公告

 

根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认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国家认监委。经统计,有16家认证机构未按要求提交2016年度工作报告,分别是:

 

序号

机构名称

批准号

1

临沂市金兴森林认证中心

CNCA-R-2013-169

2

江西山和森林认证有限公司

CNCA-R-2014-167

3

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贸易认证中心

CNCA-R-2014-171

4

杨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中心

CNCA-R-2015-185

5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CNCA-R-2015-203

6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CNCA-R-2016-223

7

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CNCA-R-2016-224

8

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CNCA-R-2016-234

9

艾斯欧(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CNCA-R-2016-237

10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CNCA-R-2016-238

11

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CNCA-R-2016-261

12

北京华制认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CNCA-R-2016-276

13

润标天泽国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CNCA-R-2016-289

14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CNCA-R-2016-292

15

大连澳美克货物检查有限公司

CNCA-RF-2016-72

16

利纳(上海)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CNCA-RF-2016-74

 

上述16家认证机构应立即整改,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补报。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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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