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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7-23 16:23
欧盟产品责任指令85/374/EEC是欧盟理事会于1985 年发布的第374 号指令, 它是欧盟统一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该指令由二十二个条款组成,内容包括:
1.采用严格责任。指令第一条规定:“生产者应对其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负责”。
2.产品责任的承担是生产者、进口者及产品供应者。
3.指令的适用范围是:人身伤害、死亡,500欧洲货币单位以上的财产损失。
4.消费者承担证明损害责任。
5.生产者的免责事项。
6.受害者起诉时效为损害发生后3年。
7.可以规定不少于千万欧洲货币的责任限额。各国按适用本指令时汇率换算本国货币。
8.各成员国应在本指令公布后3年内使本国法规符合指令的规定。
在此之前, 欧盟各成员国各自施行不同规则原则下的产品责任制度, 有的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如荷兰、意大利等国; 有的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如德国、比利时等国;有的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如法国、卢森堡等国, 如此以来, 在统一的欧共体内, 对于同样的产品侵权案件, 在不同的成员国发生诉讼, 则可能会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这显然违背建立欧共体的目的。因此, 欧盟产品责任指令的发布实施, 对平平衡欧共体内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及其诉讼权利, 保障消费者权益, 以及平等维护各成员国经济利益, 促进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商品流通具有积极意义。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