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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EU RoHS技术法规2020年3月1日强制执行

嘉峪检测网        2020-02-10 15:08

法规变化

 

 

2020年3月1日开始,TP EAEU 037/2016《关于电器和无线电产品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质限制》(即EAEU RoHS)强制实施,届时所有EAEU RoHS法规管控范围产品在进入EAEU各国市场前强制要求取得经官方注册的RoHS符合性(DoC)认证文件,以证明其符合EAEU RoHS。

背景简介:

2016年12月23日欧亚经济联盟(Eurasian EconomicUnion,EAEU)发布公告决议采纳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关于电器和无线电产品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质限制》,2018年3月1日EAEU正式颁布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TP EAEU 037/2016《关于电器和无线电产品中使用特定有害物质限制》,过渡期为2年,截至2020年3月1日。

 

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员国有: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斯坦五国。

与欧盟RoHS产品分类略有不同,EAEU RoHS管控共12类电子和无线电产品。限制物质目前为6种,包括Pb/ Cd/ Hg/ Cr(VI)/ PBB/ PBDE,限值与欧盟RoHS相同,除Cd的限值为0.01%外,其余物质限值均为0.1%。

 

 

在满足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基础上,电子及无线电产品须通过EAEU RoHS合格评定并符合其他适用的技术法规(如安规、电磁兼容等)后,才能在EAEU市场上流通并使用产品流通唯一标志(EAC标识)。EAC标识是产品进入欧亚经济联盟市场的安全准入式标志,与欧盟CE标识类似。

(EAC 标识)

 

 

 

 

 

 

EAEU TR 037/2016指令

强制RoHS产品管制清单

 

 

 

 

 

 

  1. 家用电子电器产品

  2. 电子计算机及电脑周边连接、组合设备

  3. 终端电信设备

  4. 复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

  5. 电动工具

  6. 光源和照明设备

  7. 音响器材

  8. 赌博机器和自动售货机

  9. 收银机、售票机、身份证读卡器、自动柜员机及互动资讯站

  10. 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交流或直流)的电缆、电线和软线;光纤电缆除外

  11. 断路器和保护切断装置

    12.火灾探测器,安全探测器及其组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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