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 2023/1437,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关于汞的豁免条款49,该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此前欧盟委员会收到关于“毛细管流变仪中使用的压力传感器中汞”的豁免申请,经评估,该申请符合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豁免相关条件,因此在指令的附件Ⅳ中,插入了以下条目:
条款 |
内容 |
范围与有效期 |
附件Ⅳ,49 |
温度超过300°C,压力超过1000 bar的毛细管流变仪的熔体压力传感器中的汞 |
适用于第9类产品(监测和控制设备,包括工业监测和控制设备),2025年12月31日到期 |
最长豁免有效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2)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对于附件I中1-7,10 ,11类产品,最长豁免期限为5年,第8和9类产品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最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豁免延期申请规则-2011/65/EU Article 5(5)
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前提出。在更新决定出台前,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
豁免撤销过渡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6)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该豁免的有效期最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最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