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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1-11-18 21:29
安全数据表(SDS)-实务篇
随着相关当局对安全数据表合规执法的深入,制作一份满足各国标准、合规的安全数据表对于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以下十问十答主要从SDS编写、市场监管以及违规处罚等方面来进行讲解,期望能够帮忙大家获得高质量合规的SDS,避免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发生违规。
Q&A
编写SDS一般需要什么信息?
编写SDS一般需要准备如下信息:
a)需要确认产品的100%组成成分及成分含量等信息
b)需要提供必要的理化数据以及运输鉴定信息。
c)需要确认SDS的制作标准
d)查找材料的数据资料
什么样的SDS是比较合规的?
首先,其格式和分类是否符合制作所依据法规的规定(例如按照REACH法规标准制作的SDS,就应满足REACH附II中所列出的16项的项目顺序并且按照欧盟系统进行分类)。
其次,一些关键的数据是否翔实:比如组分信息、暴露控制数据、毒理学数据等,均应该有相关的比较全面的数据。往往这些数据企业是不好通过测试获得的,但是可以从权威的数据库中获得相关的资料。
不合规的SDS可能面临的后果?
在SDS的相关法规中有提出如果违反了要求会面临处罚。比如中国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第七十八条中规定了包括整改、罚款以及停业整顿等处罚手段。在欧盟,“ 执法信息交流论坛( Forum-Forum for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on Enforcement ) ”负责REACH等法规的执法计划。如果企业违反规定,多数情况下,最初的应对措施往往涉及“纠正措施”,包括如何纠正问题的口头或书面建议,以及为所需纠正提供更有执行力授权的行政命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直接导致“制裁措施”,包括罚款/处罚或者刑事起诉。如德国有害物质法令(GefStoffV)对SDS规定若信息提供不正确、不完整或更新不及时等都属违规行为,最高罚金可达到50,000欧元。如果提供的SDS不正确或者信息不完全,小则面临产品无人购买,被进口商退货的尴尬局面,大则将面临法律法规的责任追究,影响企业整个贸易活动。据悉,目前国内已有多家厂商因为出具的SDS不符合法规要求,而被进口商退货, 要求提供符合REACH法规要求的SDS才能顺利完成贸易。
Q&A
SDS编写可以参考哪些数据库?
制作一份合规高质量的SDS,需要查阅引用众多的数据库资源,比如材料的危害分类数据、职业接触限值、毒理学数据以及生态学数据等均需要查询权威的数据库来获得资料。常见的数据库有ECHA(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美国医学图书馆-化学品标识数据库、美国环境保护署-危险性信息系统、德国GESTIS-有害物质数据库等。
目前市场上SDS常见的不合规情况有哪些?
常见的不合规情况如下:
● SDS 16部分大项或者关键小项内容缺失
● SDS中各部分顺序颠倒,比如第2部分和第3部分
● 分类信息中引用过期的法规及分类
● 标签要素缺失或者错误
● GHS象形图使用错误
● 危险说明用语不规范
● SDS的危险说明与其他部分内容矛盾
目前欧盟对于SDS的监管情况如何?
REACH法规第一次联合执法:针对(预)注册是否合规以及供应链信息传递(安全数据表,SDS)的符合性进行了审查。执法中抽查了26个欧盟成员国的2400个公司,包括1327制造商、994进口商、121唯一代表(OR)、1294下游用户;22%被检查的公司不合规,其中11%的公司和26%的物质没有SDS或只有部分安全数据表信息、17%的公司无正确的SDS、4%的公司(预)注册不正确、3%的公司没有进行(预)注册。对不合规的530家企业采取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下:
● 行政处罚:211例
● 申诉信:132例
● 罚款:18例
● 刑事诉讼:6例
● 批评教育:5例
● 其他,比如书面通知修正、限期改正:229例
REACH执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后面还会加强对于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相关的安全数据表(SDS)等方面的核查,违规情况会在执法报告中发布。
SDS的审核要点包括哪些?
SDS16部分内容以及标签要素和对应关系、项目顺序标题的规范性、是否按照最新的分类系统进行分类、分类是否准确、危险及防范说明是否规范、成分信息是否齐全或者规范、物化性质等数据与分类结果是否相符、运输分类是否正确、信息空白是否写明原因以及是否引用了作废的法规以及标准等内容。
Q&A
SDS制作是否存在资质问题?是否需要通过实验室认证?
各国法规当中都没有对SDS的编制者做出资质方面的规定。SDS编制是一个文件制作的过程,并不涉及检测的内容,也就不需要通过实验室认可。但是如果企业缺少SDS中必须填写的内容,是需要结合权威的数据库或者检测来获得相应数据的。
内容顺序相同的SDS是否可以通用?
不是。内容和格式的区别只是各国标准下SDS区别的一部分,而最大的差别是在于各国对化学品的分类不同。比如:一种液体可能在美国被分类为易燃品、在欧盟被分类为有毒、在中国被分类为非危险品。这就是由于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的分类与标签系统不同。
在SDS第3部分,可以不列出完整的材料组份信息吗?
在SDS的标准里,对于危险性组份是必须要列出化学名称、CAS号码、在产品中的浓度含量等信息的,以使购买者和用户可以了解产品的危害性情况。对于非危害性组份,并没有强制的要求;而出于保护客户商业机密的考虑,不列出其他非危害性组份的信息是可以的。在实际市场监管过程中,有些监管部门也可能需要了解全面的成分信息,建议企业也需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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