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B 9706.1-2020标准主要变化有哪些?原来符合老版标准的产品如果不开展设计变更能直接满足新版标准要求吗?
A:答:GB 9706.1-2020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将GB 9706.15和YY/T 0708标准的内容合并到本新版标准,增加了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的相关内容,基于风险分析引入基本性能(essential performance),引入针对患者和操作者不同的防护措施(MOPP和MOOP)要求,增加了防火要求,增加了部分机械危险防护要求,增加了可用性要求,增加了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或子系统的要求等。由于新版标准增加或提高了部分要求,原来符合老版标准的产品不一定能符合新版标准要求,需要相关企业开展验证和确认,并及时开展产品设计变更。
Q:GB 9706.1-2020标准中12.2条的可用性要求,是否对有源医疗器械均适用?是否需要企业提交可用性测试报告?
A:该标准中的可用性要求符合GB 9706.1-2020中“医用电气设备”或“医用电气系统”定义的有源医疗器械均适用。为了证明产品对标准的符合性,在型式检验时需要企业提供YY/T 1474中所述的“可用性工程文档”,其中可用性工程的“验证”和“确认”可以通过可用性测试、专家评审、等效医疗器械比对评价等方式来实现。可用性测试分为“形成性可用性测试”和“总结性可用性测试”,可以由企业自己组织完成或委托专业实验室完成。
Q:GB 9706.1-2020标准中14章的要求适用于所有包含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PEMS)的医用电气设备或医用电气系统吗?
A:按照标准中14.1所述,如医用电气设备或医用电气系统所包含的可编程电子子系统(PESS) 不提供基本安全或基本性能所必需的功能,或者通过风险管理,表明产品中任何PESS的失效都不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那么14.2至14.12的要求可以不适用。此外,不论14.2至14.12的要求是否适用,预期接入IT网络的任何PEMS都应满足14.1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