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4-10-28 17:11
【问】尊敬的老师您好, 关于中药饮片标签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中药饮片的内、外标签应当标注产品属性、品名、规格、药材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装量、保质期、执行标准等内容。其中[药材产地]是必须要标注至地市级行政区或县级行政区吗?标注到省可以吗?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根据国家药监局2023年发布的《中药饮片标签撰写指导原则(试行)》相关要求,标签标注的产地应当是用于生产该批中药饮片的中药材实际种植(养殖)地或矿物来源所在地,一般标注至地市级行政区。为便于追溯产品质量,产地也可标注至县级行政区。使用进口药材生产的中药饮片的产地,应当标注原药材产出的国家或地区。
来源:北京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