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兽药注册管理,确保新兽药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关于新兽药注册现场核查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附后)。请组织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谷 红
联系电话:010-59192829,59191652(传真)
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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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24 15:52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