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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津政令第27号)

嘉峪检测网        2015-09-26 18:39

【发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令第27号
【发布日期】 2004-06-29
【生效日期】 2004-07-01
【效    力】
【备    注】 http://www.tjzfxxgk.gov.cn/tjep/ConInfoParticular.jsp?id=636
  《关于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30件政府规章和8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30件政府规章目录
 
  2.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80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编辑:foo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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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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