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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安全巡察督查专项工作安排,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副司长金鑫带队对辽宁省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四不二直”方式,现场检查了凤城市民用爆破器材公司,辽宁通隆化工有限公司、庄河东方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大连安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省经信委属地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汇报,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辽宁省加强民爆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查组指出了凤城市民用爆破器材公司存在安全措施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即责成辽宁省经信委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并要求提前开展安评工作。在与省监管部门交换意见中,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辽宁省民爆监管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日常监管,以及在核查民爆企业违法超产行为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指出了民爆监管中存在的监管体系不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有待进一步提高、民爆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建议辽宁省加强民爆行业监管的顶层设计和针对性措施研究,按照民爆行业新形势和反恐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民爆全过程管控。 对今年部督办举报核查事项,督查组明确要求辽宁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要求,对已核实的红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隆烨化工有限公司超产行为进行依法处罚,同时,加快落实其他超产举报核实工作,按照“零容忍”要求尽快提出严查、严处意见。 带队司领导强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辽宁省属地民爆监管工作,要整体考虑全省民爆行业发展和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定位和履职界定,做到不缺位;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反思,尽快督促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机制;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消除违法违规行为;要以重拳抓安全,对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必须严管、严查、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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