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15-01-31 12:47
美国环保局发布一项于2月27日生效的最终规则,把9种联苯胺化学物质纳入现行的联苯胺物质《重要新用途规则》。该项最终规则生效后,对新加入及过往纳入的联苯胺化学物质来说,与「任何人进口或加工作为物品一部分的联苯胺化学物」的豁免条款将不适用。此外,环保局亦将颁布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nPP)及氯代烷烃C12-13的《重要新用途规则》。
任何人生产、进口或加工上述化学物质以进行被列为重要新用途的活动时,必须在展开该活动最少90日前通报环保局,让局方有机会评估相关化学品的新用途,如有需要可以在活动开始前采取行动,防止潜在的不合理风险。
另一方面,环保局现正就一项规则议案征询意见,直至3月9日为止。该规则将对用于催化剂、黏合剂、木材、塑料、汽车油漆、聚胺脂聚合物、涂层及热塑性聚氨脂的13种化学物质实施进口限制。此外,环保局局部撤销了2014年10月27日生效的一项直接最终规则。该规则原本对30种生产前必须向局方通报的化学物实施进口限制。撤销规则的原因是局方收到一份意向通知,表示将提出关于该项最终规则内一些《重要新用途规则》的相反意见。当局撤销该项规则将影响多种化学物质,而环保局有意为这些化学物质发布《重要新用途规则》建议,有关物质包括功能化碳纳米管(通用);2,2-二甲基丙烷过气酸-1,1,3,3,-四甲基丁酯;脂肪酸酰胺盐酸盐(通用);脂肪酸酰胺(通用);以及脂肪酸酰胺乙烯酯(通用)。
来源:香港贸易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