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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国药典常见质量标准撰写/制定标准变化汇总

嘉峪检测网        2025-01-13 08:46

2025药典将在今年10月正式实施,为企业制定质量标准提供了最新的法规依据,企业应当及时关注药典的变化,对在研品种的质量标准适用性进行确认。

 

本文汇总了常见质量标准撰写/制定所涉及的药典标准的变化,供读者参考。

分类
2025药典关键变化
法规依据
分子量
药典委对2025年版《中国药典》原子量表进行了修订,据此,部分品种的分子量被修订,具体修订品种参见《药典二部分子量公示稿》。
《关于药典二部有关品种分子量、滴定度的公示》
casCAS号
药典二部凡例明确“化学药品标准的品种正文项下,增加casCAS号的书写要求”。为保证casCAS号的准确性,药典委对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化学药品标准中有关品种的CAS号进行了公示,供持有人参考。
1、《关于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公示》
2、《关于药典品种CAS号的公示》
性状
溶解性
原性状项下溶解度选用的溶剂毒性较强或存在安全隐患(如三氯甲烷、苯类、醚类、热溶剂等),或溶解性能描述不够具体(如混溶、溶胀)的,药典委拟在《中国药典》药用辅料品种中逐步删去这一类溶剂的溶解度参考信息。如:蔗糖硬脂酸酯的质量标准,拟删去毒性较大的三氯甲烷。
1、《关于再次征求
《中国药典》药用辅料标准性状项下溶解度调整意见的函》
2、《关于蔗糖硬脂酸酯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
鉴别
薄层色谱法
1、薄层扫描法中,增加了以半高峰宽计算分离度的公式。【注:仍保留原有公式作为过渡,并明确当有异议时,分离度应以半高峰宽(W)的计算结果为准。】
2、增加了薄层色谱条件(参数)允许调整的范围。
《关于0502 薄层色谱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炽灼残渣
原《中国药典》检测方法作为第一法,参照ICH Q4B增加第二法。持有人应根据质量研究数据结合供试品特性和限度控制要求,选择第一法或第二法,并在品种项下注明 ,未注明的采用第一法。
【注:这一变化,意味着持有人需对检测方法进行对比研究,而非“直接照搬中国药典炽灼残渣检测法”】
《关于0841 炽灼残渣检查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脆碎度
1、对部分仪器参数进行修订 。
2、对判定标准进行修订,由减失重量不得过1%修订为1.0% ,标准更严。
《关于0923 片剂脆碎度检查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崩解时限
1、对部分仪器参数进行修订。
2、增加通用检查方法及判定方法(原《中国药典》判定法作为“判定法1”,将ICH Q4B 附录5判定法作为“判定法2”)。
《关于0921崩解时限检查法草案公示稿》
检查
溶出度与释放度
1、对部分仪器参数进行修订。
2、增加系统适用性要求,需定期对溶出仪进行关键参数监控。
3、增加判定方法(原《中国药典》判定法作为“判定法1”,将ICH Q4B 附录7判定法作为“判定法2”)。
4、将“自取样至滤过时间应控制在30s内”、“需多次取样时,如所量取溶出介质的体积之和在溶出介质的1%之内,可不补液”的条例从测定法项下转至【溶出条件和注意事项】中,说明:除另有规定外,此条例使用各项测定法。
5、增加了往复架法、扩散池法。
《关于0931 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关于0931 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第八法往复架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关于0931 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第九法扩散池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单位剂量均匀性
此法为药典委参照ICH Q4B附录6新增的检查法,与0941含量均匀度检查法、制剂通则各剂型项下的重(装)量差异检查法并行,执行原则如下:在各论项下,规定进行 0940 单位剂量均匀性的品种,可不进行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或制剂通则项下的重(装)量差异检查;规定进行0941含量均匀度检查的按各论执行,若各论项下未规定进行 0940 单位剂量均匀性或 0941 含量均匀度检查的品种,按照制剂通则项下的要求,进行重(装)量差异检查。
《关于0940单位剂量均匀性检查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不溶性微粒
1、系统适用性要求:微粒检查用水(或适宜溶剂)的取样份数、取样量、计数要求发生变更,且法规明确“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供试品检查”。
2、微粒检查用水(或适宜溶剂)的前处理方式:由“须经不大于1.0μm的微孔滤膜滤过”改为“必要时经不大于1.0μm的微孔滤膜滤过”,持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评估是否需要前处理。
3、注射用无菌粉末检查用供试品数量变化。
4、增加不溶性微粒检查法第二法(显微计数法)的目镜测微尺镜片图。
《关于0903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澄清度
原《中国药典》浊度标准溶液的配制方法为第一法,增加第二法“聚合物浊度标准液配制法”,更安全环保。
《关于0902 澄清度检查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颜色
修订“色差计法”的测定方法:保留原《中国药典》标准比色液法,增加标准值法,并明确“除品种项下另有规定外,使用第三法测定时,应首先使用2.2标准值法。如供试品测定结果高于标准色差值的 98%,需使用 2.1标准比色液法进行测定并以其测定结果进行判定”。
《关于0901 溶液颜色检查法标准草案的公示》
检查
元素杂质
1、药典二部凡例新增元素杂质要求如下:药品中已对元素杂质进行风险评估及有效控制并符合元素杂质通则限度要求的,可不再进行品种正文规定的重金属、砷盐等检查,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制剂、原料药的检验。
2、药典委逐步对药用辅料品种的元素杂质进行评估,符合要求的删除现行标准中的重金属、砷盐、铁盐等检查项。如:硬脂酸镁、阿拉伯胶、苯甲酸钠等。
【注:不论《中国药典》药用辅料品种正文是否设置元素杂质控制项目,持有人均应参照ICH Q3D的要求,根据药用辅料的生产工艺和可能应用的制剂需要,对药用辅料中的元素杂质进行风险评估和相应控制。】
3、为协调ICH Q3D,药典新增《元素杂质指导原则》,且相比ICH Q3D,增加了元素杂质的分析方法验证的具体要求。
1、《关于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公示》
2、药典委发布的辅料品种公示稿
3、《关于0251 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
4、《关于元素杂质通则草案的公示》
检查
残留溶剂
1、药典二部凡例新增残留溶剂要求,并明确“第二类溶剂限度如需采用方法2进行确定,应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2、药典委修订《0861残留溶剂》:①新增残留溶剂的评估和控制的一般原则;②对原辅料供应商向制剂生产企业提供残留溶剂信息的报告方式提出建议;③修订系统适用性试验中理论板数、分离度的要求;④参照ICH Q3C,明确残留溶剂的限度计算方法,并对残留溶剂的限度附表进行细化。
1、《关于2025年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公示》
2、《关于0861残留溶剂标准草案的公示》
含量
滴定法
药典委对2025年版《中国药典》原子量表进行了修订,据此,部分品种的滴定度被修订,具体修订品种参见《药典二部滴定度公示稿》。
《关于药典二部有关品种分子量、滴定度的公示》

 

参考文献:

 

【1】药典委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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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注册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