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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CNAS发布的《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规则》等三项认可规范文件将正式实施

嘉峪检测网        2018-07-03 10:55

2018年7月1日,CNAS-RC08: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规则》等三项认可规范文件将正式施行,公告文件全文如下。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文件

认可委(秘)[2018]75号

关于发布CNAS-RC0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规则》等三项认可规范文件的通知

 

相关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

       为落实国家民用航空局和国家认监委关于有效应对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排基制(CORSIA)”的工作部署,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积极推进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的认可工作,研究建立相应认可制度,并组织制定了下述三项认可文件:

       CNAS-RC08: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规则》;

       CNAS-CC04: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要求》;

       CNAS-CC41: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要求”应用准则与指南》。

以上三项认可规范文件将用于规范和指导CNAS对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的认可活动。

经批准,现发布CNAS-RC08: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规则》等三项认可规范文件,上述文件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以上文件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请相关机构遵照执行。

特此通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CNAS-RC08: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规则》;

CNAS-CC04: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要求》;

CNAS-CC41:2018《“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要求”应用准则与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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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认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