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20-04-27 16:57
问:进口产品,原产国批准的主机和相应附件适用范围不一致,按系统整体申报时,是否可以综合主机与附件适用范围作为在中国申请的适用范围?
答:可以综合主机与附件的适用范围进行申报,并参考国内已批准同类产品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所申报适用范围不应超出原产国所批准的范围。
来源:中国器审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材料分析 石油化工
医疗器械 医药
电子电气 汽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