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器审中心、天津市医疗器械审评查验中心分别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更新了多条医疗器械共性问题,并作出权威解答。现为大家整理汇总如下:
问:用于对患者起支撑和固定作用的无源附件是否可以和设备一起申报?
答:CT、MR等影像设备的无源附件,如支架、垫子、托、固定带、固定架、固定板等,用于成像过程中对患者体位起固定和支撑作用,可以和影像设备一起申报。
问:血管内导管模拟使用研究中,血管模型应如何选择?
答:模拟血管解剖结构的模型需能反映产品适用范围的最具挑战的血管解剖结构,如考虑管腔直径、弯曲半径、弯曲走形、弯曲数量、血管长度、血管内表面摩擦系数、模型材料等。
申报资料需对模拟血管解剖结构的模型进行描述,建议提供模型的图片和示意图,明确模型的材料、关键尺寸(如长度、管腔直径、弯曲半径等)。同时建议提供血管解剖结构的模型选择的支持性资料,如图像信息和适用人群的解剖数据相关文献等。
问:口腔修复用陶瓷材料需考虑哪些性能研究?
答:口腔修复用陶瓷材料需考虑化学性能、基本性能、物理机械性能、烧结相关性能、切削性能研究。其中,化学性能包括化学成分及百分含量、分型、放射性、化学溶解性,基本性能包括外观、均匀性、尺寸、密度,物理机械性能包括玻璃化转变温度、线胀系数、挠曲强度、韦布尔模数、硬度断裂韧性,烧结相关性能包括烧结前后密度、收缩率,切削性能包括边缘稳定性、边缘精确性。
问:球囊扩张导管产品技术要求中额定爆破压指标应如何制定?
答:球囊扩张导管应按照YY 0285.4-2017 《血管内导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管第4部分:球囊扩张导管》的要求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定额定爆破压指标,如“球囊爆破时的压力应不小于标称的额定爆破压力”。
由于球囊破坏模式影响产品的安全性,需在性能研究资料中同时对额定爆破压和破坏模式进行研究,观察和评估球囊破坏模式,应为轴向破坏模式,若产生其他破坏模式应充分评估对产品安全性的影响。
问:申请人开展自检的,关于检验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人提交自检报告的,质量检验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检验人员。检验人员的教育背景、技术能力应当与产品检验工作相匹配。检验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等应当经申请人依规定授权。
问:在生产产品过程中存在委托情形的,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方面申请人和受托方应关注什么?
答:委托生产前,申请人应当对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现场评估审核,审核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机构和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能力等,确保受托生产企业具备与受托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申请人应当定期对受托生产企业的受托生产管理情况和相关记录进行审核,并保留审核记录。受托生产企业应当保留受托生产相关的全部生产记录,并可随时提供给申请人备查。如果受托生产企业有相同产品在生产,应当与受托生产产品有显著区别的编号、批号及过程标识管理方式,避免混淆。
问: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产品,是否可以申报非无菌型号?
答:YY/T 0314-2021《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容器》中8.1项明确,“对于真空采集容器,如果未使用过,内部应无菌。”故建议只申报无菌型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产品。
问: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产品,其货架有效期如何验证?
答:由于真空度的保持性没有公认的加速试验的方法,目前只能以实际时间数据为依据进行确定,故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产品货架有效期的验证应采用实时稳定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