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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10-30 16:07
新版DGR(66版)在电池方面进行了多项更新和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电池的分类和标识提出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要求,以增强产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针对电池的运输和存储提出了新的规定和标准,以降低安全风险;强调了电池生产、测试和质量控制的要性,加强了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在紧急情况下,为应对电池事故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应急处理指南。总体而言,新版DGR的更新和调整将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对于公司而言,需要积极应对这些变化,确保公司的产品符合新规要求,以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1、新增UN编号
UN 3551,钠离子电池
UN 3552,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UN 3552,钠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UN 3556,车辆,锂离子电池供电
UN 3557,车辆,锂金属电池供电
UN 3558,车辆,钠离子电池供电
注:66版DGR里,锂电池驱动的车辆不再是按照UN 3171这个运输编号,但是有一个过渡期,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锂电池驱动的车辆还可以先按照UN 3171进行运输。在2025年3月31日之后,锂电池驱动的车辆就只能按照UN 3556或UN 3557进行运输了。
2、包装
2.1新增包装条款PI976,PI977,PI978:
针对有机电解质钠离子电池,增加了三个包装条款PI 976,PI 977,PI 978,对应如下:
PI 976 - UN 3551,钠离子电池;
PI 977 - UN 3552,钠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
PI 978 - UN 3552,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
2.2锂离子电池PI966,PI967和锂金属电池PI969,PI970
以下包装指示章节新增3m堆码测试要求:
PI966-II、PI967-I/II、PI969-II、PI970-I/II
以下包装指示章节新增荷电量要求:
PI 966-I:
至2025年12月31日,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2026年1月1日起,电芯或电池的电量不得超过30%。
PI 966-II:
至2025年12月31日,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2026年1月1 日起,2.7Wh 以上的电芯或电池的电量不得超过30%;
2.7Wh或以下的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
PI 967-I/II:
电芯或电池的电量建议不超过30%;或设备指示容量建议不超过25%。
3、标签
3.1“锂电池标签”更名为“电池标签”;
3.2“第九类危险品标签锂电池”更名为“第九类危险品标签锂离子和钠离子电池”。
来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