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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球产品环保法规盘点

嘉峪检测网        2025-01-02 08:39

欧盟

 

欧盟RoHS指令

 

限用物质

 

2024年12月10日,欧盟废弃了在RoHS中新增四溴双酚A(TBBP-A)和中链氯化石蜡(MCCPs)的提案。这意味着,针对这两项物质的新增限制措施并未如期实施,电子电气设备制造商可以暂时不必针对这两种物质进行相应的合规性调整。但欧盟表示此前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仍可供将来参考,因此企业仍需持续关注欧盟RoHS指令的后续更新和变化,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豁免条款:

 

· 2024年1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 2024/232,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Ⅲ中新增第46条关于含有回收硬质聚氯乙烯(PVC)的电子电气门窗塑料型材中镉和铅的豁免。

 

· 2024年5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 2024/1416,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Ⅲ中更新第39(a)“关于用于显示照明设备中降低镉基半导体纳米晶量子点的硒化镉(显示屏面积镉<0.2ug/mm2)”豁免条款的有效期至2025年11月21日,并且新增第39(b)豁免条款用于显示和投影应用中直接沉积在LED半导体芯片上的降低半导体纳米晶体量子点中的镉(LED芯片表面镉<5μg/mm2),每个器件的最大用量为1毫克,所有类别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欧盟REACH法规

 

REACH-SVHC

 

·2024年1月23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2,4,6-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2-[2-羟基-5-(1,1,3,3-四甲丁基)苯基]苯并三唑(UV-329)、2-(4-甲基苄基)-2-(二甲基氨基)-1-(4-吗啉苯基)-1-丁酮、2-(5-氯-2H-苯三唑-2-基)-6-(1,1-二甲基乙基)-4-甲基苯酚(UV-326)、2-苯基丙烯与苯酚的低聚和烷基化反应产物5种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并增加了SVHC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新危害属性。SVHC候选清单物质增加至240项。

 

·2024年6月2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了1项SVHC候选清单物质过氧化二异丙苯。SVHC候选清单物质增加至241项。

 

·2024年8月30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6-[(C10-C13)-烷基-(支链,不饱和)-2,5-二氧吡咯烷-1-基]己酸、硫代磷酸(O,O,O-三苯基)酯、八甲基三硅氧烷、全氟三丙胺、三苯基硫代磷酸与叔丁基苯衍生物的反应物料以及亚磷酸三(4-壬基苯基,支链)酯这6项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展开公众评议,这6项物质如通过评议将被加入SVHC正式清单,成为第32批SVHC物质。

 

·2024年11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消息,将磷酸三苯酯(TPP)正式列入SVHC清单。SVHC候选清单物质增加至242项。

 

·2024年12月1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ECHA成员国委员会(MSC)在12月的会议上已经确定将6项评议(2024年8月30展开公众评议)的SVHC物质纳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预计将于2025年1月正式更新物质清单。届时,SVHC候选清单将包括32批248项物质。

 

REACH附录17(限制篇)

 

·第63条目部分条款生效:铅及其化合物

 

自2024年11月29日起,欧盟 REACH 附件 XVII 限制清单中第63条目铅及其化合物的第15条限制条款正式生效,即由聚氯乙烯(PVC)制成的产品(豁免产品除外),如果铅的重量浓度等于或大于0.1%,将被禁止使用。

 

·第70条目修订:硅氧烷

 

2024年5月16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REACH法规限制篇修订法规(EU) 2024/1328,本次修订第70条目硅氧烷的限制要求,增加管控物质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D6),调整限制条件。

 

·新增第79条目: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

 

2024年9月2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2024/2462修订REACH法规附录XVII,增加第79条目全氟己酸(PFHx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的管控。主要限值要求:均质材料中PFHxA及其盐含量<25ppb,PFHxA相关物质总和<1000ppb。

 

欧盟POPs法规

 

·2024年6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POPs法规(EU)2019/1021的修订草案发起了公众咨询,该修订草案提议将得克隆(Dechlorane plus)列入POPs法规附件Ⅰ进行管控,评议期已于2024年7月24日结束。

 

·2024年7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POPs法规(EU)2019/1021的修订草案发起了公众咨询,该修订草案提议将UV-328列入POPs法规附件Ⅰ进行管控,评议期于2024年8月27日结束。

 

·2024年9月27日,欧盟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分别发布了欧盟POPs法规(EU) 2019/1021的修订法规(EU) 2024/2555以及(EU)2024/2570。正式将原有物质六溴环十二烷(HBCDD)无意微量污染物(UTC)限值从100mg/kg降低至75mg/kg,同时增加对新物质甲氧滴滴涕(methoxychlor)的管控,至此欧盟POPs禁用物质由29项增加至30项。

 

欧盟电池法规

 

2024年2月18日,欧盟电池和废电池的法规(EU)2023/1542(新电池法规)强制实施,新法规对电池全产业链实施更为全面的监管,规范了电池从生产到再利用和回收的全生命周期,对电池相关企业具有极大影响,并且新电池法规中规定电池有害物质和CE标识等新要求于2024年8月18日起正式生效。

 

法国矿物油

 

法国矿物油2022年4月13日法令(Arrêté du 13 avril 2022)2025年管控要求即将生效,其管控要求如下:自2025年1月1日起,1至7个芳香环的MOAH在油墨中的浓度不得超过0.1%,3至7个芳香环的MOAH的浓度不得超过1 ppb;自2025年1月1日起,MOSH的浓度不超过0.1%。

 

中国

 

中国RoHS

 

2024年1月25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年第3号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决定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检测方法标准由GB/T 26125调整为GB/T 39560系列标准,从2024年3月1日起,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的检测方法按照GB/T 39560系列标准执行。

 

2024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4】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109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中国RoHS配套的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第1号修改单》正式发布,修改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24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包括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在内的8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识要求与合格评定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

 

2024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了SJ/T 11364-2024《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电器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含有信息的标识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器电子产品,亦可供电器电子产品的物流过程参照使用。该标准将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GB 43352-2023《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

 

2024年6月1日,国家强制性标准GB 43352-2023《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快递包装和邮件包装(不包括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快递包),规定了此类产品中重金属和特定物质限量要求。

 

GB 44702-2024《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

 

2025年10月1日,强制性标准GB 44702-2024 《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将正式实施。标准对手表外观件当中的镍释放、可分解有害芳香烃染料、游离甲醛、重金属、邻苯等物质提出了明确的管控限值及测试方法要求。

 

GB/T 45091-2024《塑料 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

 

2024年11月28日,我国发布了GB/T 45091-2024《塑料 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标准将再生塑料的限用物质分为管控类、声明类、预警类,给出了各类物质的清单、限量要求及测定方法。各类采用不同的分级管理措施。标准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美国

 

美国TSCA

 

2024年11月19日,TSCA法规第6(h)部分管控的五项PBT类物质最终修订规则正式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发布。此次修订涉及PBT五项物质中的十溴二苯醚(decaBDE)和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3:1))两项物质。修订后的规则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安全保护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接触这些化学品的人员的风险,为产品和物品中的物质设定了无意添加含量的监管阈值,并进一步禁止向水中排放。该修订将于2025年1月21日正式生效。

 

加州65提案

 

2024年12月6日,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发布关于警告标识的修订案,主要修订了警告词、简短警告、增加了乘用车和非公路用车辆以及休闲海洋船舶零部件警告等,修订案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除现行使用的警告词“WARNING”外,增加了可以使用的警告词:“CA WARNING”和“CALIFORNIA WARNING”;

 

·简短警告中需至少体现一个物质名称;

 

·对于目前依赖现有简短警告的企业可以在三年内过渡到新的简短警告,对于在2028年1月1日前已经制造并贴有现行简短警告的产品具有无限期的销售期;

 

·食品产品警告方式中增加简短警告;

 

·在三年的过渡期内,零售商可以在收到制造商通知后有60天可以更新线上销售产品的简短警告;

 

·增加乘用车、非公路机动车零部件和休闲海洋船舶零部件警告。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IChEMS登记册

 

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环境管理(注册)法》(IChEMS登记册)附录6和附录7共管控21项物质,其中对于九溴二苯醚、十溴二苯醚、全氟已烷磺酸(PFHx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六氯苯、多氯联苯和多氯三联苯的管控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意味着这些化学品将被禁止制造、使用、出口和进口。21项物质中除八溴二苯醚、九溴二苯醚、多氯三联苯外,其他物质均属于欧盟POPs法规当前或计划管控物质。

 

日本

 

日本化审法

 

2024年11月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经济产业省、环境省发布 2024 年共同省令第4号,指定138种全氟辛酸(PFOA)相关物质为《日本化审法》下的第I类特定化学物质。该省令将从2025年1月10日起正式实施。新省令生效后,第I类特定化学物质清单中第35项“全氟辛酸相关物质”对应的物质总数将上升至140种,整个第I类特定化学物质清单中物质种类将增加至36项。

 

2024年12月13日,日本内阁宣布了一项重大决策,对《日本化审法》进行部分修订。该内阁令将UV-328、得克隆和甲氧滴滴涕三种化学物质正式列为第I类特定化学物质,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8日生效。同时对含有UV-328和得克隆的某些特定产品提出了禁止进口的要求,进口限制将于2025年6月1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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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TI华测限用物质与材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