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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隔离基础知识

嘉峪检测网        2025-02-22 10:33

消毒隔离基本概念

 

消毒

 

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灭停留在不同的传播媒介物上的病原体,借以切断传播途径,阻止和控制传染的发生。

 

消毒种类:疫源地消毒和预防性消毒。

 

消毒方法分为高效消毒法、中效消毒法、低效消毒法等。

 

灭菌

 

灭菌是指采用强烈的理化因素使任何物体内外部的一切微生物永远丧失其生长繁殖能力的措施。常用方法有化学试剂灭菌、射线灭菌、干热灭菌、湿热灭菌和过滤除菌。

 

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杀灭全部微生物,包括致病和非致病微生物以及芽孢,使之达到无菌保障水平。

 

隔离

 

是指把传染期内的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置于不能传染给他人的条件之下,防止病原体向外扩散,便于管理、消毒和治疗。

 

隔离种类:严密隔离(霍乱、肺鼠疫、肺炭疽)、呼吸道隔离(流感、麻疹、白喉、水痘等)、消化道隔离(伤寒、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等)、接触隔离、昆虫隔离等。

 

实现隔离的方法

 

标准预防+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防护

 

隔离防护:帽子、口罩、手套、面屏、隔离衣、鞋套等。

 

消毒和灭菌工作要求

 

1.选择正确的消毒灭菌方法

 

 

2.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

 

1.清洁与消毒的原则

 

-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清洁方式。

 

-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自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共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

 

-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实施颜色标记。

 

-宜使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擦拭布巾和地巾。

 

-在诊疗过程中发生患者体液、血液等污染时,应随时进行污点清洁与消毒。

 

-环境表面不宜采取高水平消毒剂进行日常消毒。

 

-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至清洁用水、使用中清洁剂和消毒剂内。

 

-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可采用屏障保护措施,一用一更换。

 

-对精密仪器设备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时,参考说明书。

 

-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结束时做好手卫生。

 

2.日常清洁与消毒

 

-医疗机构应将所有部门与科室按风险等级,划分为低度风险区域、中度风险区域和高度风险区域。

 

-不同风险区域应实施不同等级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见下表。

 

-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环境表面,应先采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进行消毒。

 

3. 强化清洁与消毒

 

下列情况应强化清洁与消毒:感染爆发时,如不动杆菌属、艰难梭菌、诺如病毒等感染暴发:环境表面检出多重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产超广谱 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及耐碳青霉烯类肠杆菌科细菌 (CRE)等耐药菌。

 

-强化清洁与消毒时,应落实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至气传播的隔离措施,并增加清洁与消毒频率。

 

3.空气净化

 

1.有人情况下可选用下列方法:

 

-普通病房首选自然通风,白然通风不良宜采取机械通风。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卫生学评价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规定。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机。使用时应关闭门窗;进风口、出风口不应有物品覆盖或遮挡:用湿布清洁机器时需先切断电源: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的循环风量 (m³/h),应大于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按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对人体健康无损害的其他空气消毒产品。

 

2.无人情况下可采用以下方法:

 

-以上有人情况下可选用的方法均可使用。

 

-紫外线灯照射消毒。紫外线灯管购置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紫外线灯采取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安装时紫外线灯 (30W紫外线灯,在1.0m处的强度>70 µW/cm²,应≥1.5 W/m³,照射时间≥30min:应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的清洁,每周及监测前用 75%乙醇擦拭灯管;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20°C或>40°C时,或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化学消毒。一般选择超低容量喷雾法,采用 3%过氧化氢、5000mg/L 过氧乙酸、500mg/L 二氧化氯等消毒液,按20~30 ml/m³ 的用量加入到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里向外,先表面后空间,循序渐进的顺序依次均匀喷雾;作用时间:过氧化氢、二氧化氯为 30~60 min,过氧乙酸为 1h,消毒完毕打开门窗彻底通风;喷雾前将室内易腐蚀的仪器设备盖好;喷雾时消毒人员应佩戴防护手套、口罩,必要时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

 

-其他符合要求的(按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并在相关部门备案)适宜于超低容量喷雾消毒的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

 

4.无菌物品的管理及使用

 

1.无菌物品的管理

 

无茵物品存放问应保持环境清洁,有独立的储备空间,温度≤24℃,湿度≤70%。

 

-无菌物品应分类放置,固定位置,标识清楚。

 

-无菌物品存放柜应距地面高度 ≥20cm,距墙≥5cm,距离天花板 ≥50cm。

 

-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无菌物品存放有效期: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 14 天,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不应超过7天。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30 天;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一次性纸塑袋、医用无纺布、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 180 天。

 

-无菌物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

 

2.无菌物品的使用

 

-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依次放入专柜,过期应重新进入标准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物品必须一次性使用,不得复用。

 

-无菌持物钳及无菌持物钳罐干燥保存,每4h 更换一次,或采用一次性单包装镊子备用。如内置消毒液的无菌敷料罐(如酒精球、碘伏球等),应每周消毒2 次。

 

-抽出的药液须注明时间,放置在无菌环境下,>2h 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24h 不得使用,最好采用小包装。

 

-一次性小包装的皮肤消毒液,如0.2%安尔碘 60 ml/瓶、75%乙醇 60 ml/瓶等,开启后有效期为1周,使用后立即加盖,保持密闭;大容量储存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临床使用时应分小包装,其分装容器瓶签上必须注明消毒液的浓度、名称,容器每周清洁、消毒1次。重复使用的外用消毒液储存容器,每月请洁、消毒一次,干燥后方可使用。

 

-无菌棉签宜使用小包装,每日集中治疗后的剩余棉签可进行重新处置。

 

-任何种类的无菌物品、化学消毒剂及消毒剂浓度检测试纸和灭菌效果监测用品均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一律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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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疏附县和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