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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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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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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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家用燃气灶具和家用气电两用灶具
HS编码:7321110000 ICS编码:97.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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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
语言:中文 页数:62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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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家用燃气灶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强制内容为家用燃气灶具的性能、结构、材料、标志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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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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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GB 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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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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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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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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