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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牛奶常温保存产品的审查条件进行修改

嘉峪检测网        2017-06-05 17:59

201751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告示(生食发05151号):修改《乳及乳制品成分规格相关省令》中所提及的“常温保存产品”审查条件。

以往“常温保存产品”的审查以2011831日发布的告示(食安发08315号)《乳及乳制品成分规格相关省令的部分修改》的附表《常温保存产品的认证实施要领》为依据,本次对该要领进行了如下修改,修改后内容如下:

确保稳定供应满足下述各条件的原乳:1.挤奶之后迅速冷却,到达处理工厂之前应冷藏保存;2.挤奶到送达处理工厂之前其温度及时间应满足下述任一条件:挤奶之后48小时之内必须送达处理工厂;对原乳进行3以下温度管理的条件下,96小时以内送达处理工厂进行处理。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hlw.go.jp/file/06-Seisakujouhou-11130500-Shokuhinanzenbu/0000165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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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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