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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对进口商品出台新措施

嘉峪检测网        2015-05-07 23:17

埃及贸易工业和中小企业部出台新部长令,要求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商品将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该部长令实施日期为2015年1月1日。

   

各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埃及进口产品清关新要求,千方百计搜集所经营出口产品的埃及标准,避免出现滞港和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建议企业在与埃方签署贸易合同时,要索取有关标准文本,并对进口商提供的埃及标准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情况、与我国国家标准差异情况等进行评估。同时,要关注如下几点:

    

准确选择适用产品标准

   

根据《商检法》和《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出口埃及产品首选埃及标准作为检验依据。

   

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表示,埃及认可6种标准为国际标准,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欧洲标准(EN)、美国国家标准学会标准(ANSI)、美国材料实验协会标准(ASTM)和日本工业标准(JIS)。出口到埃及的产品如果没有可适用的埃及标准或埃及标准不能覆盖的产品,可以采用上述国际标准。

   

根据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检验标准的,可对照使用与国际标准等同或者等效的中国国家标准。

    

多渠道获得标准文本

   

根据《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经中埃双方磋商,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明确表示,埃及进口商有义务将埃及标准文本提供给中国出口商。

   

各向埃及出口产品的企业也可通过在埃及质量标准组织(EOS)的网站(http://www.eos.org.eg/public/en-us),通过关键词查询埃及标准,或在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GOEIC)网站(http://www.goeic.gov.eg/en/Descriptionsearchindex.asp)按照品名或者HS编码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埃及标准。也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检验证书上将标注标准号

   

在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上,所有货物都要写出具体品名,不得使用笼统品名;同一份证书中有多个品名的,要在“标准”栏中列明每个品名对应的标准号。援外物资应在装运前检验证书“标准”栏中同时列明援外物资检验规定的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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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