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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6-08-28 19:18
1. 对原《玩具安全法规》第2章节及标题进行修订
2. 原法规的第7(1)部分被如下内容取代
小部件:(1)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得含有小部件或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时,可能分离或脱落的小部件,对表一列出的包裹在圆筒或柱状物内的小部件,也不得含有在不超过4.45N力作用下就可能脱出的小部件。
3. 原法规中的第23(b) 和(c)被如下内容取代:
(b)如果锑、砷、镉、硒或钡化合物在5%的盐酸溶液溶解后含量超过0.1% w/w时,需于
(c)改为:汞化合物
4. 原法规第30章节被如下内容取代:
小部件:娃娃、毛绒玩具或软体玩具的发声部件、簧片、阀门或其它类似部件以及表1列出的包裹在圆筒或柱状物内,在不超过4.45N力作用下正常使用时不会松弛脱落的部件。
同时对玩具娃娃,毛绒玩具和软体玩具外罩的可燃性要求做了修订,要求火焰蔓延时间必须大于7秒。
该法规自登记之日起即刻生效。
详情参见: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6/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