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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软件分类规则解读

嘉峪检测网        2019-12-02 11:54

目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和软件工程的不断发展,再加上智能设备、穿戴设备的全面普及,越来越多的医疗软件走进大众的生活。一大批老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也都跃跃欲试,试图在这一片新蓝海中当当弄潮儿。

 

同时,对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涌现,监管机构当然也得跟上时代的步伐,想办法对医疗器械软件做好监管。那么,如何有效地开展监管呢?毫无疑问,明确软件的分类肯定是第一步。咱们今天就以欧盟为例,好好聊聊新法规MDR关于医疗器械软件的分类规则。

 

关注MDCG指南文件的朋友应该知道,MDCG在十月份总共出台了4份文件,其中呢,MDCG 2019-11就是关于新法规下软件的判定和分类指南。对于医疗器械软件分类,这份文件做了非常详细的介绍,并且举了很多例子帮助大家理解。在今天的微课中,我也会针对其中的相关内容做重点梳理。

 

在解读医疗器械软件分类之前,我觉得大家首先要明确MDR附录八中的两条实施规则

 

  • 第一、驱动器械或者影响器械使用的软件应该和该器械属于同一分类。如果软件独立于任何其他器械,那么要对其进行单独分类。

 

  • 第二、如果根据器械的预期用途,产品适用于多条规则或同一规则下的多条子规则,那么,应该采用最严格的分类规则或子规则,简单来说,就是“就高不就低”。对于医疗器械软件而言,该规则同样适用。

 

明确了医疗器械软件分类的两条实施规则后,我们再来看看MDR附录8中有哪些分类规则与医疗器械软件相关。

 

首先,最重要的当然是规则11,因为该规则直接和软件的分类相关。该规则指出:旨在提供用于做出具有诊断或治疗目的决定信息的软件被归类为IIa类,除非此类决定会导致以下后果:

 

  • 一是、死亡或人的健康状况不可逆转的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属于三类;

  • 二是、造成人的健康状况严重恶化或手术干预,那么分类为IIb。

 

另外,用于监视生理过程的软件被分类为IIa类,除非它旨在监视重要的生理参数,而且这些参数的变化会给患者带来直接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归类为IIb类。然后,所有其他软件均归为I类。

 

此外,除了规则11,还有几条规则我们同样要注意。规则12是关于用于输送或移除物质的有源器械。由于软件无法物理输送或清除物质,所以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最严格分类。然后,规则13是关于所有其他有源器械,如果没有具体规则适用,那么均为I类。

 

接下来是规则15适用于避孕或预防性传播疾病传播的器械。那么,用于避孕的软件也要归为IIb类。例如,国外有一款名为Natural Cycles的app,该应用程序通过扫描女性在月经周期的体温,告知女性可以发生性行为而不用特意保护的安全期。日历上显示绿色说明是安全期,一旦显示红色,夫妻就要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护。那么这类软件就可以归类为IIb。

 

最后,规则22是关于闭环系统。具有集成诊断功能的有源治疗器械,例如闭环系统或自动体外除颤器,可显著决定患者管理方式,分类为III类。一般情况下,这类闭环器械都会涉及软件。

 

到这里为止,今天的分享就告一段落。本期微课主要跟大家解读了CE新法规MDR关于医疗器械软件的分类规则,希望大家持续关注MDCG相关指南文件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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