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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抽样过程和样品控制

嘉峪检测网        2020-02-12 10:31

检测样品抽样与样品控制工作是整个检验工作的重要步骤, 规范的检测样品抽样是保证整个检测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 检验样品的管理关系到检验结果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并便于检验结果的复核。因此, 在抽取检验样品时, 必须要保证检验样品抽取工作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抽取的样品要具有代表性和公正性, 减少样品抽取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对检验样品的来源、样品接收、流转、处理、检验、贮存、安全, 特别是对样品的唯一识别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 有效控制, 达到提升样品可靠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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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样品抽样前准备

1 制定抽样方案

抽样负责人根据有关单位的委托要求, 考虑不同的检验目的和技术经济要素, 编制抽样方案。抽样方案应包括抽样方法、抽样人员、抽样数量、封样要求、抽样路线及具体地点、日程安排等, 报技术负责人审核, 必要时经下达任务方或委托方同意后组织抽样。对常规抽样可简化程序, 由抽样人员按照抽样单要求直接进行抽样。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的抽样方案, 应按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方法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委托检验可以按有效合同或与客户商定的抽样方案。如国家或行业暂时没有规定的抽样方法时, 应运用适当的统计技术制定抽样方案, 以保证所抽取样品具有代表性。

 

2 人员培训

1)作好检测样品抽样方案的解读

抽样人员应该认真分析检验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在实施抽样前, 应根据抽样方案的要求对参加抽样人员进行培训, 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抽样方案、抽样技术、工作纪律、注意事项等。抽样人员要积极学习各类专业知识, 全面了解检测要求, 例如:抽样环节要求、抽样比例要求、抽样检测种类要求、抽样数量要求与抽样方式要求等, 以便于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

2)准备抽样所需物品

准备抽样所需的相关物品, 如抽样通知书、介绍信、抽样单、封条、标签、样品袋以及其他所需的一切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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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过程控制

1 对抽样人员的要求

(1) 每个抽样小组不得少于2人,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样工作, 以保证抽样工作的质量和公正性。 

(2) 样品抽取工作人员要持有有效证件, 例如:抽样工作证、执法证, 并准备抽样工作文件、工作单、工作记录簿等, 以便于抽样工作开展。

 

2 取样

(1) 抽样人员到达受检单位后, 应及时向受检单位提交抽样通知书、单位介绍信以及抽样人员有关工作、身份等有效证件。 

(2) 在受检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 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和有效性后, 抽样人员按抽样方案规定的方法和要求, 抽取样品并及时进行分样和封样。 

(3) 由抽样人员现场填写抽样单。抽样单一式三联, 受检单位、任务下达部门、检测站各留存一联, 经双方确认无误后, 双方代表共同签字, 并尽量加盖受检单位公章。

(4) 所抽取样品, 一般由抽样人员随身带回检测站, 并对样品在运输途中的防护负责, 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样品带回实验室, 及时按《样品管理程序》的有关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寄运的样品, 应按《样品管理程序》要求对照抽样单检查样品及封条的完好性, 并验收登记。 

(5) 若遇受检单位特殊准备样品、指定抽样、样品批量少于规定要求等可能影响样品真实性、代表性和公正性的情况, 抽样人员应拒绝抽样, 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3 抽样纪律

政府行政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下达的抽样任务, 应按SHHZ/B40—2015《保证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规定严格保密, 在实施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受检单位透露;抽取的样品一经封样,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或更换, 否则该样品作废, 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抽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检验人员守则, 秉公、廉洁抽样, 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请、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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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样品管理

1 样品接收流转

(1) 抽样 (或送样) 人员将抽取 (或委托) 样品亲自交予业务室业务员。

(2) 业务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 对照抽样单或委托协议书、样品标签、封条对样品进行状态、数量、检测项目的验收、核对。若状态、授权范围符合要求, 但数量较少仅够检测而无备留样时, 需请客户在委托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对样品数量、状态和授权范围核对符合检验要求后按照样品编号规则对样品进行实验室唯一编号、分类、下达检测“任务通知书”。 

(3) 编号的样品随“任务通知书”由业务员交由样品管理人员, 样品管理人员进行核对登记、贴签, 注明样品编号、名称、入库时间。 

(4) 对样品按不同要求和种类进行处理和存放。处理样品均匀分成两份, 一份为“待检样”, 一份为“留样”。待检样和留样均实行检验状态管理, 对处于在检状态的样品应在“在检”栏标记“√”, 对检验完毕样品应在“检毕”栏标记“√”。

(5) 对样品量较少不够留样的样品, 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只处理一份待检样。 

(6) 样品制备人员按要求制备样品, 并填写样品制备登记表。业务室及时向检测室主任下达“任务通知书”领样检测;“留检样”按其性质及时存放于样品库, 严防丢失、混淆、污染、变质。 

(7) 检测室主任接到“任务通知书”后, 凭卡办理样品交接领用手续并签字确认, 如果样品需从一个检测室转到另一个检测室, 应在通知时根据检测项目要求由样品管理人员确认传递方式。 

(8) 检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1周, 检测工作结束后, 由检测室主任将“样品流转单”和检验结果交业务室。

 

2 样品管理

样品应分类存放, 标识清楚, 作到账物一致。要求在特定条件下贮存的样品, 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 并对环境条件加以记录。对每份样品均建立编号作为该样品的唯一性标识, 对每份样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管理。

 

3 样品处置

“待检样”检验完毕后即可处理。“留检样”保存期不得少于报告申诉期, 一般不超过60天, 特殊样品根据要求另行商定。样品管理人员对过期样品造表登记, 并申请报废。样品处理必须符合“三废”排放标准, 不得污染环境。样品处理双方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置。

 

4 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实验室严格按照与委托方签订的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测、贮存与处理, 严格执行《技术资料信息保密制度》, 对委托方的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妥善保存和保密。不得将有关信息泄露, 留样期内的样品不得挪作它用。

 

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规范性是检验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样品的采集和控制是检验工作的重点环节, 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作好前期准备, 领会方案要求, 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操作正确可靠、保管规范有序, 避免混淆污染, 为获得有效、真实和准确的检验结果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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