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的管理类别为Ⅲ类,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制备的整形美容用注射材料(不含非人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的管理,组织制定了《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技术审评要点》。
该要点为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的生物学评价提供了新的思路,并回答了以下6个生物学评价相关问题:
Q: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如何开展生物学评价?
A: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类产品属于与组织持久接触的植入性医疗器械,需参照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进行生物学评价。
Q: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需要考虑哪些生物学终点?
A:按照GB/T 16886.1,应考虑细胞毒性、迟发型超敏反应、皮内反应、遗传毒性、皮下植入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慢性毒性、材料介导的致热性。
Q:以上生物学终点是否均需要开展测试?
A:对于材料介导的致热性,可提供原材料及终产品的化学表征、毒理学风险评估等评价资料,证明申报产品不含已知致热性物质;如果评价过程中发现含有引起过致热性反应的物质和/或未知其致热潜能的新化学成分或物质,需要对该成分或物质的致热性进行进一步评价,或者对终产品进行热原试验。
Q:什么情况下可以对生物学试验进行豁免?
A:若已对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材料进行过充分的生物相容性研究,可提供原材料与终产品在生物学风险影响因素方面的差异分析(如加工工艺、无菌控制方法等方面),并提供胶原蛋白原材料的生物学试验资料,评估豁免生物学试验的可行性。
Q:基于目前科学认知水平,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病毒传播的风险较低,生物安全性主要关注免疫原性安全性研究,那如何进行免疫毒理学评估呢?
A:当产品的免疫原性风险与已上市产品无可比性,且无充分的文献、数据评价其免疫原性,需进行免疫毒理学试验研究。通过免疫毒理学试验,对炎症反应、免疫抑制、免疫刺激、超敏反应以及自身免疫进行评价,评估免疫系统改变导致的潜在人体不良事件。
可参考GB/T 16886.20《医疗器械免疫毒理学试验原则和方法》选择进行功能性或非功能性免疫毒理学试验。
若用动物进行免疫学试验,可能因为动物模型与人体临床应用之间的种属差异,带来试验数据及结果的局限性,宜对人体临床评价获得的免疫学评价数据及动物模型获得的免疫评价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
Q:如何对人源化胶原蛋白的降解代谢机制及特性进行研究?
A:提供产品体内降解周期的研究资料,提供产品及其降解产物在体内代谢情况的支持性资料。动物体内降解试验中,产品注射的具体组织解剖层次宜与实际临床应用的情形相同。
参考文献:
[1]GB/T 16886.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22.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技术审评要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47号[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