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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2-02 17:59
【问】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组合包类产品,申请人应如何确定产品的分类编码?
【答】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组合包类产品应以包内对其预期用途起主要作用的医疗器械的分类编码作为该组合包的分类编码。例如:
如申请人确定持板钳为对产品预期用途起主要作用则可以将组合包分类编码确定为:04-03。
来源:天津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