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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5-28 16:15
【问】《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所需的申请材料中写明:申请在生产许可证副本登载车间或者生产线发生重大改造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所在地市药监局分局对本次重大改造开展现场核查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复印件。该《汇总表》应作为变更申请的资料提交,而我们与分局工作人员沟通后发现,我们只有提交变更申请后,他们才可以开展现场核查。
目前我们正面临:未开展现场核查就会缺少变更申请资料,不提交变更申请就无法开展现场核查的矛盾情形。
【答】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经核实回复如下: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车间或者生产线进行改造,导致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报告;对车间或者生产线重大改造情况记载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为更好落实法规精神、服务企业发展,市药监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相关事项的办理进行规范。
来源: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