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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24-08-10 11:14
【问】当发生软件完善型更新时,需要提交什么软件研究资料?
【答】(1)应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第八章第(二)节的要求,提交自研软件完善型更新研究报告,亦可提交完整的自研软件研究报告;
(2)应按照GB/T 25000.51-2016的要求,提交GB/T 25000.51自测报告,亦可提交自检报告或检验报告代替自测报告;
(3)涉及外部软件环境变化的,应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第八章第(三)节2.的要求,提交外部软件环境评估报告。
来源:天津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