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发布了“第3方认证机构用于食品安全监督认可:认可标准模版”行业指南。该《指南》中包含了《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规定下的“自愿第3方认证项目”相关的第3方认证机构,完成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和认证食品和(或)企业需要具备的资质条件。
据介绍,早在2015年11月,FDA已经开始实施“有关对第3方认证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和认证进行认可的规定”,该规定对第3方认证机构完成对国外食品企业监督以及对国外食品的安全性证明工作提出了要求。《第3方认证机构用认可标准模版行业指南》作为“有关对第3方认证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和认证进行认可的规定”的相关文件,介绍了第3方认证机构完成相关认可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此外,为节省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在制定《第3方认证机构用认可标准模版行业指南》过程综中,FDA专门采纳了国际标准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相关要求。
建议国内有关第3方认证机构积极参照该《指南》要求完成相关的认可工作,避免因不熟悉标准和程序而导致有关认可工作难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