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台湾地区修订钢缆的强制检验规定

嘉峪检测网        2015-09-26 19:09

2015年9月14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430004420号公告,修正“应施检验钢缆商品之相关检验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应施检验钢缆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修正对照表如下:

 

修正后

修正前

检验标准

检验方式

备注

品名

参考货品分类号列

品名

货品分类号列

钢缆

7312.10.90.20-4

7312.90.00.00-0

钢缆

7312.10.90.20-4

CNS 941

(89年版)

验证登录(模式二加三)或逐批检验

C02

其他检验规定:

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仅供参考,属表列的商品如经“财政部关务署”或“经济部”国际贸易局认定非归属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仍应于进入市场前完成检验程序。

 

分享到:

来源:厦门W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