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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14年第三季度可移式灯具、固定式灯

嘉峪检测网        2014-10-29 22:01

2014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9家企业生产的131批次可移式灯具、固定式灯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等标准的要求,对固定式灯具、可移式灯具产品的插入损耗/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防触电保护,结构(平稳性)/结构(夹紧力),结构(走线槽),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火、耐热),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连接方法),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内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外部接线截面积),谐波电流限值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外部接线截面积、软线固定架),耐热、耐火和耐起痕(耐热),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谐波电流限值,结构(平稳性),防触电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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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