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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7-04-05 10:03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要求,新版的检验批表格填写发生重大变化,今天我们就来分享表格中“最小/实际抽样数量“栏的填写方法!
1、对于材料、设备及工程试验类规范条文,非抽样项目,直接写入“/”;
2、对于抽样项目但样本为总体时,写入“全/实际数量”,例如“全/10”,或“10/10”“10”指本检验批实际包括的样本总量;
例:钢筋连接检验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4.1 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按照规范中规定最小抽样数量为全检,实际抽样数量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满足实际抽样数=最小抽样数。
3、对于抽样项目是按工程量抽样时,写入“最小/实际抽样数量”,例如“5/5”或“10/15”,即按工程量计算最小抽样数量为5,实际抽样数量为5;满足实际抽样数≥最小抽样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9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部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当(检验批容量)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尚应符合表3.0.9的要求。明显不合格的个体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记录并重新验收。
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标准的要求)
(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检验批容量是采用计数方式确定的,检验批容量采用计量方式的最小抽样数量依据规范要求确定即可,表3.0.9检验批的容量没有给定具体的单位,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定件、根、件、批次等等)
例:现浇结构模板安装检验批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4.2.10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4.2.10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1、梁:15件,按照统一标准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2-15,最小抽样数量取2处;规范中给定的最小抽样数量也是3处,两者取大值3处,实际抽样数量3处,最终取3/3。
2、柱:35件,按照统一标准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26-90,最小抽样数量取5处,规范中给定的最小抽样数量也是3处。两者取大值5处;实际抽样数量4处,但要满足实际抽样数=最小抽样数,最终取5/5。
3、板:42间,按照统一标准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26-90,最小抽样数量取5处;规范中给定的最小抽样数量是3处,两者取大值5处;实际抽样数量5处,最终取5/5。
4、柱:80件,按照统一标准表3.0.9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26-90,最小抽样数量取5处;规范中给定的最小抽样数量是3处,两者取大值5处;实际抽样数量8处,最终取5/8。
总结:最小抽样数量:不仅要满足专业规范的要求,而且还应满足GB50300-2013标准的要求,两者比较取大值;
实际抽样数量:不仅要满足专业规范的要求,还应满足实际抽样数≥最小抽样数。两者比较取大值。
4、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