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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提出《欧洲无障碍法》草案 将为主要的产品和服务订立协调一致的无障碍规定

嘉峪检测网        2016-01-19 08:48

2015年12月2日,欧洲委员会提出《欧洲无障碍法》(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草案。这项法例以欧盟指令的形式草拟,将为主要的产品和服务订立协调一致的无障碍规定,以协助欧盟各地的残障人士更全面地融入社会。

建议中的指令将涵盖下列产品及服务:

  • 电脑及运作系统
  • 自动柜员机、售票机及自助登记机
  • 电话及智能电话
  • 与数码电视服务有关的电视设备
  • 电话语音服务及相关设备
  • 视听媒体服务,例如电视广播及相关的消费者设备
  • 与航空、巴士、铁路及水上客运有关的服务
  • 银行服务
  • 电子书
  • 电子商务

建议中的指令旨在改善内部市场的运作,让企业更容易跨境提供无障碍产品和服务。无障碍规定适用于欧盟采购规例的框架中,例如当成员国的国家机构发出产品(如资讯及通讯科技产品)招标通告时,便会适用。

欧洲委员会表示,《欧洲无障碍法》让产品及服务供应商更易输出符合欧盟规定的产品和服务,毋须适应配合不同的国家规例。指令将列出功能上的要求,但不会提供详尽的技术细则,阐述如何令产品或服务成为无障碍产品或服务。

指令并非对所有制造商及服务提供者设定责任,只针对提供特定产品和服务者,例如成员国机构发出招标通告时,与该等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供应商。

虽然建议中的指令并无详细列明如何令某种产品或服务成为无障碍产品或服务,却有提及可以采用自愿性质的协调标准,藉此提供一个符合无障碍规定的预设规范。建议中的指令借助简便的合格评核方法(自我声明)及现有的市场监察机制,去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无障碍要求。

建议中的指令列出法规及执行条文的生效日期,最迟为指令生效后两年。指令要求成员国须于指令生效后6年内实行所有措施,包括让指令涵盖的产品和服务自由流通。

指令草案尚待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投票通过,过程可能需时1至两年。指令详情载于以下连结:《欧洲无障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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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香港贸易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