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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7-07-17 08:55
今年6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要求业界就玩具、儿童护理物品及其他多类消费品所含的多环芳香烃(PAH)提供资料。该局表示,希望针对个别PAH含量及用于检定PAH含量的分析方法收集资料,并希望获取关于适合用作生产橡胶及塑料部件的低PAH含量原料的资料,特别是炭黑油及增量油。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希望相关机构提供上述资料,例如公司(即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及进口商等)、业界协会、科学机构、成员国的主管部门、海关,以及任何持有相关资料的其他持份者。该局是应欧洲委员会要求,就新的科学资料调查产品内的个别PAH含量。
向公众供应的物品如含有PAH,均受第1907/2006号规例(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条规管。附件XVII第50条第5及第6段为清单上每种PAH订立含量上限。
含量上限适用于供公众使用的物品,因此,物品的橡胶或塑料部件如含有第50条第1栏所列8种PAH之一,而其PAH含量超出1毫克/每公斤,并在正常或合理的可预视情况下使用,会直接及长期或短期重复接触人体皮肤或口腔,则受这项上限规管。
含量上限亦适用于玩具和儿童护理物品,但上限较低,即0.5毫克/每公斤,原因是PAH对儿童的损害较成年人大。
附件XVII第50条载有受含量上限规管的详细物品清单,包括:
上述资料收集措施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预料于2017年11月30日前,向欧委会提供评估报告。鉴于出现新的科学资料,该局将就是否下调第5段及第6段涵盖产品的PAH含量上限向欧委会提供意见。
根据附件XVII第50条第8段,欧委会必须于2017年12月27日前审核相关的PAH含量上限。欧委会将根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报告,考虑是否修订第50条第5及第6段的PAH含量上限,包括引入PAH的最高迁移上限。
来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