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检测资讯 > 法规标准
嘉峪检测网 2017-08-23 15:41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过程及出货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部门的塑料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语言文字描述表明的缺陷,用塑件检验标准和标准样品、不良样品、限度样品展示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注塑部内所有塑料件制品的检验与验收。
二、检验岗位概述
注塑件检验采取抽检方式(抽检是在首检合格后进行),每小时对每台注塑机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抽检一次,每次抽检数6件。检验采取全检方式(全检是在首检合格后才进行,主要是靠目测)以确保注塑的产品符合客户及内部标准的要求,符合技术和工艺要求。
三、内容
1) 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塑料颗粒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产品的表面上。
2) 气痕: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产品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 吸坑:由于材料内部收缩,使产品局部或整体表面下陷成坑状。
4) 熔接缝(接合线):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 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多出现在远进胶口处和肉厚较薄处。
6) 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身颜色不同的白色痕迹(其它颜色产品类同)。
7) 毛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 孔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飞边或多胶造成不通。
9) 断裂:塑料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出现在产品边缘或产品分型面处。
11) 油痕: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 变形:较长的产品或肉厚不均的产品,表面弯曲变形。
检验方法
A、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 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 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B、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游标卡尺或普通长度测量仪(卷尺)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检验项目及标准
根据外观位置,轻重不良的区分,关于塑件的外观A、 B、 C 、D面检验的方法:
不论何种产品,都应分为外观的A、B、 C 、D面
注: A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上盖、表面位置、前端及前面接口处
B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
C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底面或被履盖面
D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如:产品的内表面及内表面的结构件
四、说明
1. 对于外观可接受的范围是基于产品表面位置和表面的分类上来判断的。这种标准应用于每个独立的表面上。当缺陷位于产品的正面或较重要的位置时时,应认真审核决定此是否达到了影响外观标识、产品名称缺陷的程度。
2. 在实际执行时依照检验标准的条款或参照生产中产品的样品。
来源:微注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