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及畜产品安全管理认证标准》部分修改告示,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及畜产品分开进行的HACCP认证已被合并(2015.12.22),但是HACCP教育机关指定及管理标准、程序等仍然是分开进行的,修改后,畜产品HACCP教育机关指定标准与食品HACCP教育机关指定标准统一,并且,教育机关指定时要提交指定书并在网站上公布其指定事实。
与此同时,畜产品HACCP适用企业调查、评估机构由以前的市、道知事或认证院长改为认证院长;生产阶段调查、评估由以前的农林畜产检疫本部长改为由农林畜产食品部长官实施。
另外,放宽对HACCP适用企业的限制、完善评估项目。畜产品加工业的HACCP认证方式由按类型改为按车间;家畜饲养农场的水质检查周期由每年1次放宽为3年1次;细化HACCP适用企业的先行条件管理评估标准。
原文链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6&seq=1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