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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5-09-13 07:53
该公告规定:
Triclocarban(三氯卡班)用途为抗菌,于使用后立即冲洗之制品中含量逾0.5%,未逾1.5%之产品,即日起应申请查验登记,经核准并领有许可证后,始得制造或输入。
另,Triclocarban(三氯卡班)于一般化妆品中限量0.3%(使用后立即冲洗制品限量0.5%)均无变动,该类产品属性仍为一般化妆品。
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1894&id=10488&chk=b0a1f649-
358a-4dbc-b33a-3a04224d73f5¶m=pn%3d1%26sid%3d1894#.VNnnBdKUchR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