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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优化发展环境、扶持实体经济、激发企业活力、稳定经济增长,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是山西省稳定工业运行的改革创新和实践,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表明了山西省委、省政府转变职能、帮扶企业的决心,同时也将提振全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
《措施》分为清理规范省本级涉企行政权力事项、涉企收费、政策支持、创优环境四个方面,共计60条,明确了各项措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清理规范省本级涉企行政权力事项方面1条,主要是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分为取消、下放、改为属地管理三个部分,共262项。其中:取消29项,下放14项,改为属地管理219项。
涉企收费方面27条,主要包括取消、规范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减征、缓征各类涉企收费项目的措施。一是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并取消4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取消铁路护路联防费、文化市场证照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营运车辆管理IC卡工本费;规范3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暂停征收缺建绿地补偿金、临时占用绿地费,规范超计划用水加价费,统一纳入水价管理。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57亿元。二是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阶段性优惠。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12%;对使用ETC卡缴费的货运车辆优惠17%;对持有《超限运输许可证》的超重车辆,超重在100%以上的部分,其道路补偿费最高征收系数由16倍降为4倍。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7.2亿元。三是缓征2015年度资源价款。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63亿元。四是暂停提取2015年度煤炭开采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预计减轻企业负担142.5亿元。五是2015年度困难企业继续缓缴五项社会保险;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降至0.5%;降低6个地区和系统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六是取消、规范22项金融机构业务收费。
政策支持方面15条,包括财政支持、社保补贴、土地政策等措施。预计补贴企业35.9亿元。一是财政支持方面,主要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实施以奖补方式支持政银企合作、延长特别流转金投资期限等措施。二是社保补贴方面,主要是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对困难企业、小微企业、人才培养、自主创业等方面的补贴政策。三是土地政策方面,主要是落实国家对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方式和出让价款等政策。
创优环境部分17条,主要包括简化审批程序、证照改革、融资担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口岸建设、电力铁路部门优质服务等措施。如: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试点工作;推行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加大产业技术研发和外贸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简化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手续;取消用电企业暂停或减容期限限制和缓交临时接电费以及铁路部门采取“普惠运价”、一口价优惠、批量快运、零散快运、优化车流径路等措施。
《措施》出台后,预计减轻企业负担501亿元,其中减免各种费用约465亿元,政策补贴约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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