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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检测网 2018-05-25 14:06
今天早些时候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2018年第26号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制定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
其中,《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企业可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产量、年产值等);
(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采购(或接收)、消耗、库存及产品生产、出库、外销的相关报表;
(四)工业固体废物原料掺量证明材料;
(五)产品标准及工艺技术说明;
(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七)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物质计量统计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八)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对企业生产过程与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评价机构的评价内容包括:
(一)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规范;
(二)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要求;
(三)企业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四)企业物质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满足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要求;
(五)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物料衡算过程是否准确;
(六)需要评价的其他情况。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可依据评价结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有关规定,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以及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相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明确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以其为原料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及所生产的产品需要满足的技术要求(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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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峪检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