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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如何做好技术状态管理工作

嘉峪检测网        2021-02-05 09:17

随着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军工产品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系统也越来越复杂,这对军工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升武器装备技术质量水平,满足部队对装备质量日益突出的需求,技术状态管理工作在装备建设中越来越受重视。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是提高军工产品质量,确保军工产品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根本。

 

国防现代化建设对于高新装备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了使装备尽快列装部队形成战斗力,很多装备在研制工作尚未完成时就开始组织生产,并交付部队使用,这就形成了科研生产交叉的现状。当科研生产呈现交叉状态时,由于装备没有经过鉴定试验的验证考核,没有经过设计定型,产品技术状态无法完全固化,这就使得产品技术状态管理的难度升高。

 

目前,在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及使用中存在的大大小小质量问题,因为技术状态管理不到位、技术状态未完全受控等因素占据着相当大的比例,给装备质量管理带来困难。做好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技术状态管理工作,对于装备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通过对科研生产交叉过程中技术状态管理存在的难点进行了分析,并且结合实际工作,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确保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武器装备技术状态可控、质量有保障。

 

01、概述

 

 

1.技术状态管理

技术状态管理,就是保证产品的功能特性和物理特性满足技术文件规定的过程。GJB 3206A-2010《技术状态管理》对武器装备及其配套产品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状态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产品的寿命周期包括研制、生产和使用过程。研制、生产过程许多质量控制环节都是围绕技术状态开展的,技术状态管理是产品研制、生产管理的核心,技术状态管理是否到位,技术状态是否受控,直接关系到研制的成败、生产质量水平的高低。技术状态管理是保证产品可重复生产性、质量稳定性、可靠性、维修性等的重要手段。通过实施有效的技术状态管理,可以做到“文实相符,文文一致”,保证产品状态可控、可追溯,使产品满足部队对质量的要求。

 

2.科研生产交叉现状

科研与生产交叉并行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产物,对武器装备的迫切需求使得研制生产周期被大大压缩,科研与生产交叉并行已成为常态。按照常规武器装备研制程序的规定,研制一般要经过论证、方案、工程研制、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阶段,产品经过这5个阶段,才能正式投入批量生产(对于批量小的产品,通常在设计定型后开始批生产)。然而在技术可行、订购方急需时,为了加快武器装备研制步伐或满足特定条件下的军事用途,往往需要通过科研生产交叉并行的方式来缩短装备研制过程向生产过程转化的周期,这种研制、生产状态并存的现象,称之为科研生产交叉。实施科研生产交叉并行,可以尽快为部队提供急需的武器装备,尽早形成战斗力。这既是一种权宜之计,又是当前较为普遍的现状。

 

科研与生产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当呈现交叉并行状态时,必然会产生一些矛盾和问题。武器装备研制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模式,能够降低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而科研生产交叉的出现,打破了这种既定的成熟模式,使得研制生产不再处于有效的受控状态,不确定性大大增加,给技术状态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难度,研制、生产和使用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02、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技术状态管理难点分析

 

1.缺乏法规文件支持,管理混乱

GJB 3206A-2010以及质量管理相关法规文件中,对于科研和生产过程技术状态管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科研生产交叉状态属于新出现的特殊情况,现行的装备采购质量监督标准、文件中,几乎没有对此做出规范。由于缺乏依据,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中往往没有关于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技术状态管理的程序文件,相关人员在编制质量保证大纲以及技术状态管理计划时,不会把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技术状态管理的特殊性考虑进去,一般都是按照研制阶段的技术状态管理要求来管理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的技术状态。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状态更改频繁,如果按照研制状态管理,管理上的宽松会导致批产状态失控,按照定型后状态管理,过于严格的控制更改,会大大降低武器装备的列装效率,违背科研生产交叉的初衷。在这个阶段,装备研制任务重、头绪多,质量与进度矛盾凸显,缺乏管理法规文件,会带来技术状态管理混乱,给装备留下质量隐患。

 

2.技术状态变更频繁,质量风险大

产品技术状态固化在设计定型后,科研生产交叉阶段产品不成熟,在生产调试、科研联试、试验验证、验收、外场使用等过程中都会暴露出不同的问题,进而引发技术状态变更,变更后又要进行调试、验证、验收、使用等工作。只要没有完成设计定型,这个过程会一直往复出现,技术状态会频繁变更。例如,笔者监管的Ḁ控制器产品在设计鉴定前进行小批生产交付,交付后一年内发生了56次设计更改,涉及设计优化、元器件变更、故障更改等。如果产品更改较多,会对已生产产品的状态一致性、装备使用性、质量一致性造成不利影响,使产品技术状态管理难度升高,给部队对装备的使用和管理带来困难。生产交付状态要经过充分验证,确保不把质量隐患留给部队,在变更频繁的情况下,如果管理不善会导致问题更改不能及时落实到批产状态中,或者验证不充分的更改应落实到科研产品中进一步验证的,确落实到了批产状态中。这都会影响批产技术状态控制,使外场交付的产品状态混乱,从而带来质量风险。

 

3.各方不够重视,存在管理漏洞

研制协议中,订购方一般会提及技术状态管理,并且要求按照GJB 3206A-2010来执行,但没有考虑到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国家军用标准中并没有规定。在批产合同中,订购方一般会要求按小批交付状态交付,至于小批交付状态是什么,状态变更如何管理,合同中往往也很少提及。对承制方而言,科研与生产虽然属于两个过程但一般共用一套图纸,科研与生产工作同时开展时,状态更改如何兼顾管理,承制部门与生产部门缺乏相应机制,若管理不善,易将风险转嫁给了生产状态,出现问题时往往推诿扯皮。在笔者监管的企业中就有科研生产共用一套图纸,都标为S状态,导致研制过程中更改图纸未经验证直接用于批生产,交付部队后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对于监督方也就是驻厂军代表而言,由于缺乏管理依据,即使意识到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往往无从下手。这就造成虽然科研生产交叉出现了很多年,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依然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技术状态管理办法。

 

4.更改分类随意,管理使用风险并存

科研生产交叉阶段状态控制的难点,主要来自于技术状态更改类别识别不准带来的管理风险,验证不充分带来的使用风险。GJB 3206A-2010中对更改类别做了分类,但没有细化规定,有的是设计人员为了避免技术状态更改手续麻烦,避重就轻,故意把一些高级别的更改识别为低级别,例如有承制单位将元器件更换厂家列为III类更改,带来管理风险。另外,国家军用标准中对更改类别是按定型前和定型后区别要求,要求设计定型前II类更改承制单位可自行更改,设计定型后须由订购方审批,设计人员在判定更改类别时往往并不清楚是按定型前还是定型后来识别,考虑到科研生产交叉时未定型,往往会识别为设计定型前II类。对技术状态变更分类细化不够、指导性不够,导致识别不准、验证不充分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技术状态的控制工作带来困难。

 

03、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如何做好技术状态管理

 

1. 完善法规,把握原则

根据科研生产交叉的武器装备特点,装备科研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法规,型号总师单位应下发管理文件,明确科研生产交叉时技术状态管理要求,筑牢顶层要求。承制单位根据法规文件和自身产品特点,制定科研生产交叉时技术状态管理规定,纳入质量管理体系中,使技术状态管理有章可循。在完善法规以及制定规定时,要把握好原则,军工产品质量第一是最高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必须把保证军工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质量底线不能破,如果偏离这个原则,任何灵活处理和变通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另外,在科研生产交

 

叉条件下,质量和进度是贯穿始终的重要因素,科研生产交叉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处理二者关系时既要追求质量又要确保进度,有时质量是主要矛盾,有时进度是主要矛盾,坚持“两者并重、总体优化、灵活变通”的原则,在确保装备质量的前提下,寻找最佳管理方案。

 

2.区别对待,充分验证

 

对于科研生产交叉产品,承制单位要确保两个状态区别管理。批生产产品的技术状态变更必须经过验证,应严格按照定型后的技术状态管理要求来管理,所有II类及以上更改必须验证后经订购方认可。对于科研状态,按照设计定型前的管理要求管理,除涉及基线的I类更改需经订购方认可外,其余更改承制单位自行审批,降低审批权限,提高更改效率,鼓励设计改进,加快研制进程,以便尽快完成设计定型,尽早结束科研生产交叉状态。承制单位应对科研和生产的图纸分别管理,分别标识,如果研制中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归零后才能落实到批生产图纸中,研制中的设计改进,设计人员可以先完成更改,但必须经过验证并经订购方确认后才能落实到批生产图纸中。要做到更改灵活,但是落实到批生产中要严格管理,确保不把隐患留给部队。

 

3.各方充分重视,共同把关

订购方、承制单位以及军代表室都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订购方在签署技术协议、合同时,要明确技术状态管理要求,甚至可以专门制定管理规定下发,要求承制单位必须执行。承制单位要确保政策的落地,在质量保证大纲、技术状态管理计划中明确管理规定,要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让技术状态管理涉及的人员在理解的基础上执行这些规定,确保规定落地做实。对于军代表室,要监督企业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考虑企业是否有科研生产交叉的产品,例如是否需要将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技术状态管理纳入管理体系。要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管理要求,在产品关键节点,尤其是批产和科研产品交付时,通过审查技术状态纪实报告,确保技术状态按规定进行了管理。只有各方都重视,都参与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才能确保技术状态不会因科研生产交叉而混乱。

 

4.细化更改分类,严格更改原则

对于GJB 3206A-2010中规定的I类、II类和III类更改,装备承制单位应进一步细化分类描述,并且经订购方认可。一方面要区分是设计定型前还是设计定型后的更改,对于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凡是涉及到批生产图纸的更改都应识别为设计定型后,只涉及科研图纸的按设计定型前;另一方面,要根据产品特点细化分类,方便实际操作,避免错误分类发生,例如更换元器件型号、更换厂家的都应列为II类更改,防止个别设计人员以为元器件质量等级相当、不影响技术指标,列为III类。另外,要根据技术状态更改原则,细化更改验证程序,要求

 

“论证充分、试验验证、各方认可、审批完备、落实到位”。对于每一类更改要细化“论证充分、试验验证”需要完成的工作,例如涉及元器件更换厂家,要分析新元器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是否满足环境要求,并且还要细化需要经过哪些试验验证。更改时要明确需经过哪些相关方认可,通过什么形式确认是评审还是会签,更改后要明确谁来跟踪落实情况。只有细化更改分类,严格更改原则,才能确保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技术状态管理工作落地见效。

 

04、结束语

 

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实施技术状态管理是做好武器装备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承制单位要重视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的技术状态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细化管理文件,确保项目管理人员以及设计人员等理解这个阶段技术状态管理的重要性,以便更好的实施技术状态管理。只有做好技术状态管理工作,才能不断提高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质量水平,降低科研生产交叉带来的风险。

科研生产交叉条件下如何做好技术状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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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航空标准化与质量》